山東“狂妄書記”胡建學:大肆賣官,追殺檢察長,最終被判死緩
1955年,一輛車外站滿了圍觀的羣衆,正帶着手銬坐在車裡的胡建學竟然沒有一絲慌亂,或許在他看來,百姓對他的謾罵和指責相較於他已經斷掉的前程來說並沒有那麼重要,那他到底是何許人也,爲何會激起民憤呢?
生於山東菏澤的胡建學從小就對學業十分注重,原因就在於其父母認爲在那個年代,想要出人頭地,是需要有足夠的學識的,可惜的是,其父母努力工作供他讀書,卻在1965年的時候因大環境的原因被迫中斷通過學習改變命運的路線。
一番思索下,父母覺得參軍入伍對於窮苦人家的孩子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便勸說他到部隊服役。
三年的時間裡,他經受了不少的磨鍊,他的思維和眼界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退伍後他因在部隊期間表現不錯獲得了到東明縣水利局工作的機會。
在沒有更好的選擇下,胡建學只能將東明縣水利局作爲自己的起點,但工作了幾年後,他還是覺得這不是他想要的職場之路。
他渴望的是能夠擁有更好的發展前景的單位,所以當他得知高考恢復後,立刻就着手準備複習計劃並順利成爲了南京大學的一名學生。畢業後,他帶着含金足夠的畢業證書敲開了山東省計委工業處的大門。
對於一般人而言,若是有升遷的機會必會努力爭取,只不過這升遷可不是說升就能升的,但落在胡建學身上卻成了“意外”,年僅41歲的時候他就能擔任山東泰安任市委副書記一職,讓很多人都十分羨慕,還給他貼上了年輕有爲的標籤。
在長期的誇讚聲中,胡建學有些“飄飄然”。他總以爲別人說的都是事實,但其實裡面有很多誇大的成分,彼時驕傲自大的胡建學早已失去了判斷力,在別人的吹捧下覺得自己就是當地的“皇帝”,話語權大,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誰敢不從就要對其發火謾罵。
工作職責在他眼中等同於無,權力在他手中被無限放大,因爲當時監督力度不夠大,賣官鬻爵成爲了他獲得鉅額贓款的手段之一。
此外,莫名的諸多項目從他嘴裡創建起來,本應公平競爭的項目竟成爲了他的斂財之物,只要別人求他辦事,大禮物高賄賂款都會源源不斷地出現在他的眼前,對此,胡建學沒有一絲愧疚和害怕,收的時候那叫一個理所當然,好像那些錢財本就是他家的財產一樣。
但等到組織開始調查他的時候,他纔想起來在法律面前,在國家面前,在廣大人民羣衆面前,自己不過只是某地的一個官員而已。
在他主持泰安工作期間,作爲人民公僕的他,本應以百姓爲主,爲當地的發展建設做出努力,可事實是,他眼中早就沒有了百姓,又怎會去體察民情,爲百姓謀福利呢?
結果,當百姓都在爲生計發愁的時候,胡建學卻在想着怎麼從別人的身上獲得更多的“好處費”。所以當1955年,泰安的百姓得知就是他貪墨諸多錢財,就是他,棄百姓於不顧,就是他,損害了百姓利益的時候,一片謾罵聲就是他們送給這位大貪官的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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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被調查期間,胡建學依然沒有悔改之意,他會害怕,但是他不會坦白自首,因爲在他的世界裡,他就是權力的中心,只要檢察機關證據不足,那就還有回寰的餘地。
但他卻忘了並不是所有官員都像他一樣利慾薰心,也不像他一樣將所在的單位弄得烏煙瘴氣,因此當他得知自己無法通過不正當手段更改自己的結局的時候,一條毒計在他腦海中形成了。
他對當時負責他案子的檢察長公丕漢起了殺意,他覺得只要自己能除掉公丕漢,就可以爭取到一點時間來銷燬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慶幸的是,擁有多年辦案經驗的公丕漢警覺很高,他及時察覺到了不對勁,才機智地躲過了一劫。
面對毫無悔意,還行事狂妄的胡建學,得知他有意殺害檢察長之後,大家覺得唯一能討回公道的辦法就是抓緊時間調查清楚關於胡建學在職期間的種種事蹟,讓他最不想被大家知道的事情通通都暴露於陽光下。
後來隨着完整證據鏈的出現,胡建學再也沒有可以狡辯的理由,他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從原先的拒不配合變成了主動配合,也是因爲這個原因,讓檢察機關順利地揪出了政府內部6名“大蛀蟲”,基於此,胡建學最終被判爲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