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刑責加重到7年?顧立雄:會適切考量

藝人涉嫌逃避兵役案連環爆,最高檢日前建議將妨害兵役刑責提高到7年有期徒刑,藍委也建議修法,即使達到36歲也要補服役。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相關刑責要跨部會研議,至於除役年齡則要依不同階層和任務所需的年齡,作適切考量。(本報系資料照)

藝人涉嫌逃避兵役案連環爆,最高檢日前建議將妨害兵役刑責從5年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藍委也建議修法,即使達到36歲也要補服役。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相關刑責要跨部會研議,至於除役年齡則要依不同階層和任務所需的年齡,作適切考量。

藝人涉嫌逃避兵役案連環爆,陸續有閃兵藝人向檢方自首,最高檢察署日前下令全國各地檢署,對於此類「閃兵」案件應從嚴從速偵辦,並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同時強烈建議修法將妨害兵役刑責,由現行5年以下提高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立委黃健豪也提案修正「兵役法」,要求閃兵者即使達到36歲除役年齡,仍要補服役。

顧立雄指出,妨礙兵役治罪條例的相關刑責,會由國防部和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研議。

他表示,除役年齡跟妨礙兵役沒有完全連結在一起,若構成妨礙兵役行爲就會以妨礙兵役治罪,除役年齡則會考慮對於每一個不同階層能夠達成任務所需的年齡,會適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