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二審12/31宣判!馬英九:當主席受民進黨打壓 盡忠職守問心無愧

高院今天開庭審理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一早出庭。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三中案」近4年,前總統馬英九、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均主張無罪。馬英九表示,從政40年從無違法,是他引以爲傲的經歷,且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受到民進黨打壓,仍盡忠職守,問心無愧。合議庭庭末諭知12月31日宣判。

馬英九強調「我無罪」,從政40年,當過3年法務部長、2任8年的臺北市長、2任8年的中華民國總統,他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從無貪贓枉法,「我從來沒有犯罪」,這是他引以爲傲的經歷。

馬英九說,他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受到民進黨打壓、政治打擾的環境下,仍堅持國民黨的合法利益下,盡忠職守,他問心無愧,他也從來沒有犯罪,一審判決他無罪,完全正確,其餘交由律師辯論。

馬英九委任律師指出,馬英九2005年擔任國民黨主席,對於中視、中廣股權一事,必須仰賴專業評估,馬英九也沒有指定華夏、中視、中影的賣家,至於「包裹交易」是中投專業人員認爲的最佳出售方式。

律師說,馬英九參與的會議,曾表示「現在要找出一個方法,雙方可以接受,基本上不違法,然後能夠走完」,並多次與律師確認交易合法性,且表明不能讓外界認爲「賤賣黨產」,如此傷害太大。檢方曲解馬英九指示的內容,以會議中的一句話來指控,但「那一句話」並沒有達成。

律師表示,舊黨部大樓是張哲琛的主管事務,相關事務馬英九一定會徵詢張的意見,加上國民黨當時通過人力精簡案,要如實支付退休金及資遣費,資金缺口至少6億以上,國民黨是需錢孔急才必須處理舊黨部大樓來籌措經費,難道除了賣大樓還有其他辦法嗎?

律師說,2006年適逢立委補選、直轄市長及市議員選舉,馬英九的任務就是要贏得選舉,而非爲國民黨多賺一點錢、少花一點錢的商業利益,且還要贏得2008年總統大選,讓國民黨重新取得執政之權,不可能以商業利益爲唯一考量。

檢察官認爲,馬英九、汪海清、張哲琛隱匿交易實質內容及細節,濫用財會專業掩飾、扭曲犯罪行爲,且內部勾串、對外謊稱不實情節、預謀勾串證人、臨訟演練避罪,且已預先知悉交易會引來訴訟,早已預先信託6000萬元訴訟費用,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汪海清說,當時中視狀況非常差,「誰接誰倒楣」,每月虧損8000萬元現金,中投判斷精準,「連我如此處理都要坐牢,是投資界最大笑話」。他談及裁撤黨營員工,還一度哽咽拭淚。

汪海清指出,檢察官將當時行管會副主委林永瑞的說法拿掉,譯文大量以「某男」代替林,且不想給法官看的就用「...」取代,檢方就是希望他頂替林永瑞的角色,他很主觀、情緒地跟檢察官說「我跟你們有深仇大恨嗎?你們這樣處理我,我很不能接受」。

2018年北檢以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檢方認爲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造成國民黨4.9億、18億、15億元損失,舊黨部大樓交易案造成5.9億元損失,中廣股權交易案還有28.4億元應收股款未實現,相關交易共讓國民黨損害72.9億元。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皆無罪,檢方上訴,案件自2021年系屬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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