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告賤賣國民黨產「三中案」 前總統馬英九二審出庭稱無貪贓枉法
前總統馬英九(圖中)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傳訊他(中時資料照,林偉信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檢不服提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今(8)日傳訊馬英九出庭,他說從來沒有貪贓枉法,應判無罪,公訴檢察官主張他犯後態度不佳,應從重量刑,庭末審判長諭知12月31日宣判。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爲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一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3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