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車禍3死12傷 家屬因強制險恐難領被害補償金

新北市三峽區昨發生3死12傷重大車禍,但3名死者家屬因強制險恐無法請領最高180萬元的遺屬被害補償金。記者蘇健忠/攝影

新北市三峽區昨天下午發生余姓老翁開車高速衝撞鄰近三峽國中放學人潮,造成3死12傷重大車禍,新北地檢署事後除立刻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也緊急派員協助家屬,提供即時關懷和相關法律服務,但3名死者家屬因強制險恐無法請領最高180萬元的遺屬被害補償金。

律師廖芳萱指出,犯罪致死的遺屬補償金,請領對象爲被害人父母、配偶及子女。但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因犯罪行爲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

因此在昨天三峽3死車禍中,若屬車禍過失致死案件,就不屬於犯罪被害補償金給付範疇,除非事後檢警能證明餘翁有殺人故意,否則死者家屬不能申請領取法定最高的180萬元遺屬被害補償金。但除汽車強制險理賠外,家屬可另提民事訴訟向肇事餘翁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