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老翁不治…人走責任沒走!蘇家宏律師:可從遺產中求償
新北三峽5月重大車禍釀死傷,78歲肇事老翁歷經12天搶救仍不治。律師指出,即使肇事者過世,受害者仍可向其遺產求償,若無人繼承,法院也可指定遺產管理人負責後續賠償。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北三峽區在5月中旬發生一起重大車禍,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歷經兩次手術、12天搶救後,於5月31日上午宣告不治;警方已依規定報請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該起事故自發生以來引發社會關注,儘管肇事者已過世,但受害者是否還能獲得賠償,也成爲討論焦點。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余姓男子當天獨自從苗栗北上,途中行車軌跡平穩,並無異常加速或追車情形,車上行車紀錄器也僅有音樂聲,未有語音紀錄或對話內容。案發後他因重傷送往亞東醫院加護病房搶救,檢警原等待其恢復意識以便製作筆錄,未料最終仍傷重不治;依現行法律,刑事責任因行爲人死亡將無法追訴,但民事賠償問題仍可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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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蘇家宏說明,即便加害人已身亡,受害者仍有權透過法律向其遺產主張損害賠償。他指出:「死亡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只要法院判決成立,就可從其遺產中支付賠償金。」
蘇家宏也進一步補充,若在肇事者尚在人世時處理,當事人可能爲了避免刑責主動尋求和解,達成賠償協議;但在死亡後,刑事程序終止,僅剩民事求償途徑。
若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法院則會視情況指派遺產管理人處理相關事務,確保受害者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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