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查處“作業打印費”,只是輿情催生的高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引發熱議的“泰華高級中學開學收取723元作業打印費”一事有了新進展。

2月16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教育體育局發通報稱,經調查覈實,情況基本屬實。網民反映的作業打印費實爲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學習資料印刷費。該項收費沒有經過公開、公示程序,收取費用時也沒有與家長、學生充分溝通,不符合相關規定,爲違規收費。當晚,涉事的泰華高級中學也在學校微信公衆號發文致歉,並承諾:全額退還本次收取的印刷費;對於以往收取的資料印刷費,將分批次返還,3個月內完成退費。

又是一次“輿論的勝利”!2月13日,有網友發視頻曝光“泰華高級中學開學收取723元作業打印費”一事,引發輿情;2月14日,太原市尖草坪區教育體育局發通報稱“已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2月16日,太原市尖草坪區教育體育局再發通報,確認泰華高級中學相關收費違規,“責令該校立即糾正其違規收費行爲”;2月16日晚,泰華高級中學發文致歉,公開認錯並承諾全額退費。不難看出,在這條環環相扣的時間線上,相關輿情是起點,也是最初的“動力”。

其實,泰華高級中學違規收費這件事並不複雜,本不該直到釀出了輿情纔有各種“嚴肅對待”“嚴肅處理”。

作爲一所營利性民辦學校,泰華高級中學不是不可以收費,但是得守規矩。早在2002年,我國就開始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求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按規定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未經公示不得收費。針對泰華高級中學這樣的學校,山西省專門出臺了《山西省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30天后執行。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

諸如此類的“硬槓槓”,泰華高級中學不可能不知道,也不應該不知道。泰華高級中學未經公示就擅自向學生收取七八百元的資料印刷費,純屬明知故犯,耍小聰明搞違規收費。從分批返還以往收費的表態上看,這樣的小聰明已經耍過不少回了。如果僅僅因爲道歉退費就讓泰華高級中學及涉事人員全身而退,那就太過寬容太不嚴肅了。

對當地相關部門而言,接下來該做的事還有不少。

查處還得繼續,仔細查查涉事學校違規收費的情況,並嚴格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如果涉事學校的違規收費已足夠嚴重,該減少招生計劃的減少招生計劃,該吊銷辦學許可證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與此同時,認真檢討監管不力之處,及時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日常監管質量。涉事學校違規收取資料印刷費的事早已存在,學生和家長不可能沒有反映,爲什麼直到輿情洶洶纔去“調查覈實”?常態化的監管在哪裡?既定的監管機制爲什麼沒有及時發揮應有的作用?是真沒發現問題,還是面對問題“睜一眼閉一眼”?

這樣看來,當地相關部門不能一臉無辜地朝涉事學校打板子,也得認真問一下自己的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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