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改最新通知: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撰文 | 燕小六

責編丨汪 航

三明醫改又有新動態。

據《三明日報》 6月21日 報道,三明市醫改領導小組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共 5 個 方面18項重點任務,以提升綜合服務能力爲核心,實現“五個100%”爲目標,持續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 等。

“醫學界”梳理髮現,《通知》亮點頗多,比如深化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這並非首次提出“中西醫同病同效同等”。

早在2021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稱“政策措施”),明確提出“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所謂“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就是同一種病,不管西醫和中醫誰來治,只要效果相同,就一視同仁確定相同的價格。即中醫可以獲得和西醫相同的收費。

2022年11月,上海印發《關於開展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試點工作的通知》,以“同病同效同價”爲改革目的,試點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

2024年,湖北全省範圍內包括鎖骨骨折、肱骨骨折、橈骨骨折等12箇中醫病種,經治療達到與西醫手術同等療效的病例,參照西醫手術病種支付標準進行醫保結算,實現同病同效同價的效果。

據國家醫保局所屬媒體平臺“中國醫保”2024年的報道,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市場準入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偉解釋稱,“上述12箇中醫病種,付費的標準以醫療服務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的程度來決定。”

雖然“按療效價值付費”這種支付方式,涉及的主要還是醫保部門與醫療服務提供方之間的醫保結算,與患者向醫療機構的付費機制無關,但推行後,也將間接起到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爲、提高醫保基金的支付效率,進而對患者產生利好。

不止湖北,從去年開始,包括廣西、上海、浙江、江蘇、安徽等多地都已探索開展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則向“中國醫保”介紹:

“現行的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按病種分值付費(DIP)支付方式,以西醫診斷爲基礎開發,和中醫並不兼容,中醫重人力、經驗、技術,輕設備、耗材等特點難以體現,而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的‘按療效價值付費’,則是一種更加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

除“中西醫同病同效同等”外,三明市醫改領導小組《通知》另有多個重點。比如執行福建省統一規範中醫外治類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加大價格傾斜力度;擴大中醫藥項目醫保覆蓋範圍,多維度增強醫保政策支持效能等。

參考文獻:

1.三明市醫改領導小組發佈《通知》. 三明日報

2.“同病同效同價”何以對中醫形成正向激勵. 北京青年報

3.上海試點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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