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土地承包經營權遭“鳩佔鵲巢” 重慶破解20年土地權屬困局
近日,彭水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內,老董得知糾纏自己二十年的土地證難題終將解決——田家兄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被註銷,屬於自己的新證即將辦理完成。一場跨越二十載、歷經四次庭審的土地歸屬之爭,在檢察機關的強力監督下塵埃落定。今年5月,該案入選最高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四批)。
一紙協議埋下二十年權屬爭議火種
1998年,老董一家在彭水縣某村五組合法承包11塊土地。2000年,老董進城務工,閒置的房屋和田地吸引了同村田家兄弟。在村幹部見證下,雙方簽訂《售房協議書》,約定“董家的地由田家長期承包”,田家每年支付老董200斤大米。
正是這份協議,成爲日後糾紛的導火索。2005年村集體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老董專程返鄉簽約並取得經營權證。然而,2019年新一輪土地確權時,村幹部卻告知老董:“地都賣了,還辦啥證?田家2005年就籤合同拿證了!”
老董愕然:自家土地何時易主?與田家兄弟及村組多次理論無果後,老董踏上訴訟之路。2022年至2023年,老董歷經一審、二審、再審三度敗訴,法院均認定《售房協議書》實質構成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田家與村組後續所籤承包合同有效。手握泛黃的舊證與協議,老董陷入絕望。
檢察監督穿透迷霧鎖定關鍵證據
2024年3月,老董抱着最後希望向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申請監督。面對“協議即轉讓”的生效判決,檢察官侯俊霞、李意敏銳捕捉到協議中“每年支付200斤大米”的細節,認爲這不符合轉讓通常的一次性對價特徵。
檢察官深入調查發現,法律要求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須由轉讓方書面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但村組與田家均無法提供老董的轉讓申請。相反,老董2005年續簽合同並獲新證的記錄,表明他並未放棄權利。爲保障農民生計,法律嚴格限定轉讓方需有穩定非農職業及收入。檢察官走訪20餘名證人證實,老董當年在縣城僅打零工,妻子無業,子女就學,家庭無穩定收入來源,根本不符合轉讓法定條件。
更關鍵的是,檢察官查明田家兄弟原屬六組村民,2011年僅其二人戶口遷入五組,其家人仍在六組,且田家在2005年及2019年竟同時與六組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而五組將土地發包給非本集體成員(田家當時戶籍狀態存疑),依法須經村民會議特別表決。檢察官調閱數百份村委記錄,均未見2005年和2019年有相關決議。層層深挖徹底顛覆了原判基礎,所謂“合法轉讓”與“有效發包”均不成立。
檢察抗訴重塑規則終還“耕者其田”
2024年5月,四分院經充分論證提請抗訴。重慶市檢察院於同年7月向重慶市高院提出抗訴。再審法院完全採納抗訴意見,於12月30日作出改判,認定《售房協議書》僅爲土地流轉,不構成承包經營權轉讓,並宣告村五組與田家兄弟2005年、2019年所籤承包合同無效。
今年4月,檢察機關聯合法院督促當地部門迅速執行判決:註銷田家兄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爲老董確權頒證掃清障礙。
檢察官於近日回訪時,老董臉上陰霾盡散:“土地回來了,心就踏實了!”這場橫跨二十年的土地之爭終告落幕,老董得以在剩餘承包期安心耕作。
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張莎
原標題: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土地承包經營權遭“鳩佔鵲巢” 重慶破解20年土地權屬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