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民宅偷鑽表、現金逾3百萬還點火滅證 惡賊被起訴
▲陳姓男子去年1月間犯下竊盜與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依嫌前,騎車去加油站買汽油被監視器拍下畫面。(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1月間潛入位於中壢區某社區住宅,竊取屋內白金鑽表、金項鍊、人民幣與臺幣等逾300萬元財物,臨走前還以汽油潑灑臥室衣櫃企圖滅證,經社區管理人員發現報請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中壢警方根據附近加油站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涉案,翌日上午在李嫌住家拘捕到案,但竊來贓物卻辯稱不知去向;桃檢覆訊時,根據警消提供現場照片、社區管理人員指證證據確認犯行明確,偵結依侵入住宅竊盜、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42歲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月4日下午4時與潛入中壢區某社區住戶臥室,翻箱倒櫃後竊取勞力士金錶、卡地亞鑽表、金手鐲、金項鍊、翡翠項鍊與人民幣10萬元與新臺幣10萬等價值逾300萬財物,得手後還以汽油潑灑衣櫃後點燃企圖毀滅證據後逃離現場,案經社區管委會人員發現後報請119消防人員協助撲滅火勢。
中壢警方根據現場跡證,調閱現場周遭監視器,在附近加油站發現陳姓男子騎車購買汽油畫面,經被害屋主確認是搭訕認識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於翌日上午9時許在陳嫌住處拘捕到案,但贓物則辯稱不知去向;被害屋主聲稱臥室內失竊包括勞力士金錶、卡地亞鑽表、金項鍊、金戒指、白金鑽戒、鑽石項鍊、翡翠項鍊及手鐲估計至少逾300萬元以上財物,其中金飾手鐲等財物視其女兒所有,屋主還指稱,陳男是探視住在同社區岳母,當時曾搭乘同部電梯,陳男搭訕才認識,未料竟潛入住家竊取財物。
桃檢覆訊時,檢方根據警消提供現場照片、火警鑑識報告等與監視器畫面截圖等佐證,確認陳男涉案明確,偵結依侵入住宅竊盜、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提起公訴。
中壢警方提醒,民衆務必提高警覺,慎選交友對象,切勿將大筆現金或有價貴重物品存放家中,以免成爲宵小或有心人士覬覦對象,務必妥善保管個人財物,確保住家安全,不讓有心人士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