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燈「被認成霧燈」遭檢舉罰1200元!她傻眼:是有什麼問題
▲原PO被檢舉傻眼了。(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被檢舉開罰單,但有些違規事實讓車主覺得莫名其妙。有女網友貼出罰單的照片,她上個月底開車行經桃園市,被檢舉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未遇雨霧使用霧燈),要繳罰款1200元。可原PO看到照片瞬間傻眼,因爲她並沒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最下方的燈是日行燈!」話題引發討論。
原PO在「爆料公社」貼出罰單的照片,從中可見,她上個月27日下午2點多開車經過桃園市某路段,結果被檢舉違規事實「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未遇雨霧使用霧燈)」,舉發違反條例則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要被罰1200元。
看到罰單後,女網友超級傻眼,因爲她開的是日系休旅車,該款車的設計,最下方的燈就是日行燈,她根本就沒有用霧燈,「最下方的燈是日行燈!是日行燈!是日行燈!這位檢舉達人是有什麼問題啦!」
貼文一出,許多人也力挺原PO,「開單前都不用查證一下嗎?」「被檢舉乖乖繳罰款,檢舉未查證不用負責任?」「我上禮拜也收到一張,開罰日行燈爲不依規定開起霧燈,好笑是這臺車根本沒配霧燈。」也有網友指出,「檢舉的人沒問題,因爲他不是專業;開單的人也沒問題,他也不是專業。有問題的是制訂法規政策的交通部,車輛的配置是如何,總要給警察一個範本,還什麼車型資料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