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畫面」綠燈右轉被罰600元 駕駛傻眼!網吵翻:你賠更多
▲原PO收到600元罰單。(圖/翻攝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守規矩開車也會被檢舉!」一名車主無奈表示,他綠燈右轉卻被後方檢舉,因此收到600元罰單,讓他氣憤直呼「已經不知道要怎樣守規矩開車了?」文章引發網友熱議,「這個被開單真的很冤枉」;也有人直言,轉彎本該養成先駛入外車道的習慣,否則被機車撞到,只會賠更多錢。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指出,最近收到一張600元紅單,違規欄則寫着「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原因是他2月行經高雄左營區重信路與高鐵路口時,右轉未靠最外側車道,遭到後方民衆檢舉,這讓原PO難以接受。
原PO說,該路段右側是路肩,又有計程車招呼站的停車格,打給警局投訴,卻得到「右側也是車道,要靠右行駛右轉」,讓他再度錯愕「已經不知道要怎樣守規矩開車了?」
底下網友熱議,「檢舉的人真的吃飽太閒!很有事」、「這個被開單真的很冤枉」、「檢舉的人自己應該也是違規了」、「臺灣道路設計跟法規。很多都很有問題」、「我天天在這 去架個錄影機,一天可以檢舉好幾百臺這樣轉,順便來個科技執法,專門抓沒靠右右轉跟靠右左轉,政府整個營收大增」。
不少車主糾正並建議,「看起來不是路肩,是10公分寬的快慢車道分隔線」、「很遺憾,但是它真的是慢車道,地上的線很明顯是細的」、「右轉不管如何先貼右就對了,這樣也可以減少被鑽車縫撞上的風險」「這T字路口只能左右轉,你要右轉還不開去慢車道右轉...偏偏要在最內側車道右轉,只能怪你自己」、「養成關門右轉的習慣吧!要不然機車真的會被你嚇死,車速很快的猴子騎車過去撞到,你賠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指出,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如下: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