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情「愛你一萬年」遭活逮 簽完扶養費協議就擺爛
人妻偷情在摩鐵當場被抓包,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約定按月給付子女扶養費,若違約得賠100萬,不料妻子簽完就賴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夫爲了家庭拼命工作,不料妻子不僅經常早出晚歸,還與小王搞上,兩人多次出遊開房,還互傳「愛你一萬年」、「都一起睡過了」等鹹溼訊息,最後在摩鐵當場被抓包。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約定按月給付子女扶養費,若違約得賠100萬,不料妻子簽完就賴帳,人夫氣炸提告求償160萬,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男子阿強(化名)與女子小愛(化名)原爲夫妻,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阿強爲了增加收入,努力爭取管理職位,還要配合孩子作息照顧家庭,自認婚姻美滿。不料小愛卻經常早出晚歸,刻意隱瞞行蹤,與一名男子過從甚密。
阿強發現妻子與小王不僅相約吃宵夜、出遊,還在通訊軟體上互傳曖昧訊息。小愛傳訊「愛妳一萬年喔~哈哈」、「妳也辛苦了,愛你5千年喔」、「那個不重要啦...記住要找一間我們的避風港」,小王也回覆「哈哈,放心妳嫁不出去我在娶妳」、「我愛你,你知道嗎?」對話內容極盡鹹溼。
更誇張的是,兩人於113年7月、10月間相偕至屏東墾丁、臺南安平旅店住宿,同年9月14日還到臺東日光森林會館開房。阿強隔天前往會館,當場撞見妻子與小王在一起,當場抓包。
阿強氣得提出離婚,小愛自知理虧,雙方簽署和解契約書,約定小愛應自113年10月5日起按月給付子女扶養費1萬5000元,至子女大學畢業爲止,若違約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不料小愛簽完約後根本沒付錢,兩造後來雖經法院調解離婚,但阿強不甘受騙,提告求償侵害配偶權60萬元及違約金100萬元,共計160萬元。
法院審理時,小愛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沒提出書狀答辯。法官根據對話紀錄及和解書,認定小愛確實在婚姻關係中與他人不正當交往。不過關鍵在於,雙方簽訂的和解書中已載明「乙方願付精神賠償於甲方新臺幣零萬元整」,這代表雙方已就侵害配偶權部分達成和解,阿強同意小愛免賠,事後不能再反悔求償,因此這60萬元部分駁回。
至於違約金部分,小愛確實沒付扶養費,已構成違約。雖雙方約定違約金100萬元,但法官考量小愛違約期間約9個月,後來調解離婚後已開始按月給付扶養費,加上雙方學經歷及經濟狀況,認爲100萬元違約金過高,法官最後判決小愛應給付阿強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