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國工作成導火線?好友直擊偷腥夫 牽手小三揪約砲
人妻出國工作成導火線?好友直擊偷腥夫,牽手小三揪約砲,憤而提告連帶賠償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結婚後一年半,因爲小萱長期出國工作感到孤單,竟透過交友平臺認識第三者,還被友人直擊在影城牽手看電影,事後更爆出兩人有親密關係與性愛對話紀錄。小萱不滿2兩人所爲,憤而提告連帶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他與阿國於2022年結婚。但是婚後僅一年半,阿國開始經常晚歸且行蹤詭異。後來她的好友竟在一家影城外,撞見阿國與另一名女子歡歡(化名)牽手約會,還一同看電影。好友隨即將此事告訴她,讓她驚覺婚姻出現裂痕。
更令她震驚的是,阿國坦承與歡歡交往,甚至已經發生性行爲,還將兩人曖昧且露骨的LINE對話截圖傳給她,以此逼迫她同意離婚。小萱控訴,阿國與歡歡的行爲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讓她承受極大精神痛苦。
阿國辯稱,他之所以會認識歡歡,是因小萱常長時間出國出差,導致他「像單身一樣生活」,感到鬱悶纔會認識新朋友。當初與歡歡交往純屬寂寞,之後不忍再欺騙,纔會坦承一切,並在離婚時,將與小萱共同購買的汽車及機車全數贈與,另補償30萬元,還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認爲求償金額過高。
歡歡則是辯稱,她自始不知道阿國已婚,是被隱瞞身分才陷入感情,無故意或過失,難認有侵害配偶權。她也提出LINE對話佐證,對話中阿國表示「選擇不隱瞞,是我認真對待的承諾」,她則迴應,「你可以在我們做事之前先說」,顯示她並非一開始就知情。
法官檢視阿國與歡歡的對話紀錄,在阿國坦承已婚後,歡歡仍表示,「以後打炮可以」、「我本來打算有個很荒謬的想法」、「就是在一起三個月或半年,我們就分開,避免我承受不起,有天你又肉體出軌的風險」、「不用做愛了」、「等你離婚過一陣子再看看吧」。
法院考量,阿國的行爲顯然已嚴重侵害小萱配偶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歡歡是否知情,證據不足以認定她明知阿國已婚仍交往,因此駁回小萱對歡歡的求償。日前依法宣判,阿國應賠償小萱20萬元。至於阿國所稱財產贈與及補償,無法證明與侵害配偶權賠償相關,則不予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