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倫崩壞!強暴繼女手機紀錄成鐵證 狼繼父坐牢+賠錢
桃園一名少女小美(化名)指控,自幼與繼父阿德(化名)共同生活,卻在未成年時慘遭對方性侵得逞,不僅身心重創,原本平靜的人生也從此陷入陰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少女小美(化名)指控,自幼與繼父阿德(化名)共同生活,卻在未成年時慘遭對方性侵得逞,不僅身心重創,原本平靜的人生也從此陷入陰影。少女勇敢提告,繼父除刑事遭判5年徒刑定讞外,近日民事部分亦遭桃園地方法院判決,須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80萬元。全案確定。
小美主張,阿德是她之繼父,同住於桃園市住處,阿德於她尚未成年時,開車將她載往旅館,並在房內以暴力手段將其短褲及內褲強行褪去,不顧原告掙扎哭喊,強行進行性行爲;重創小美身心,更對其人生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痕。因此請求阿德給付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判決書揭露,小美早在偵查階段即勇敢詳述受害經過,相關證據亦一一浮現。包括手機Google行蹤紀錄、阿德手機於案發時間的通聯資料、友人證詞與通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截圖,以及驗傷報告中顯示的撕裂傷痕,皆與小美所述完全相符。此外,阿德也因這起惡行,早已遭桃園地院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徒刑,經上訴改判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案確定。
法院認定,阿德作爲小美的繼父,本應擔起保護、教養責任,卻竟將同住小美視爲獵物,以粗暴方式踐踏其性自主與人格尊嚴,實屬情節重大、令人髮指。阿德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法官審酌,小美當時尚未成年,案發後身心受創、輟學離家,僅靠微薄薪資謀生,並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與加害手段後,認定80萬元慰撫金「合情合理」。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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