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央網信辦 教育部 聯合發佈招聘欺詐典型案例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高毅哲)當前,正處求職招聘旺季,各類求職招聘活動火熱舉辦,積極幫助高校畢業生挖掘求職崗位、拓寬就業渠道,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優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渠道發佈虛假招聘信息,設置“央國企內推”“直籤保錄取”等騙局,嚴重擾亂春招市場秩序、侵害求職者合法權益。爲加強風險防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網信辦、 教育部聯合發佈招聘欺詐典型案例,揭示不法分子的慣用手法和話術套路,幫助高校畢業生等廣大求職者提高風險識別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一、擦亮慧眼,識破“黑職介”

根據《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網絡招聘服務,應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但一些沒有相關資質或者冒用、僞造相關資質的“黑職介”,非法從事職業中介服務活動,通過僞造證件、合同、協議等手段騙取求職者錢財。

典型案例:近期,某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團伙詐騙案件,詐騙團伙註冊成立專門公司,以能幫助獲取央國企及黨政事業單位招工、招幹爲名,通過製作虛假勞動合同、就業協議,並與學校兼職老師串通,虛擬組織考試、提供崗前培訓等,對高校畢業生等求職者實施詐騙,有應往屆高校畢業生400餘人被騙,涉案金額8000餘萬元,給受騙人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和心理傷害。經查,該公司無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系非法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黑職介”。

提醒廣大求職者:求職有陷阱,遠離“黑職介”。通過中介機構求職應首先覈驗其合法證照,對其發佈招聘崗位可通過官網官微等多種渠道查詢覈實。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提醒各類中介機構:1.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2.開展職業中介活動,應當明示營業執照、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和監督電話等事項。3.接受委託開展求職招聘,應依法審覈用人單位崗位真實性、合法性,發佈招聘信息應當真實、合法。

二、理性判斷,辨明虛假招聘信息

按照《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開展職業中介活動、發佈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應確保信息真實、合法、有效,並建立健全信息發佈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但一些不法分子爲炒作引流,以提供高薪崗位爲誘餌,故意誇大招聘人數、薪酬福利等,同時以不限專業學歷、不用筆試等吸引眼球,故意編造虛假招聘信息,達到引流牟利等非法目的。

典型案例:春節後,多個社交平臺帳號發佈“中國XX集團急招幾萬人,不限專業,基本報名就能進”“急招4萬大學生入編”等信息,有些視頻博主還標註爲“就業規劃指導”“央國企規劃師”等,利用求職焦慮,炒作引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對此,該集團官網發佈嚴正闢謠聲明,聲明集團官網官微爲唯一招聘渠道,對招聘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等。

提醒廣大求職者:對各類網絡平臺招聘信息要注意甄別,警惕“話術引流”,對招聘信息可通過官網官微核實,切勿輕聽輕信,以免受騙上當。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

提醒各類網絡平臺:要承擔應盡審覈責任,重點加強“求職招聘指導”類賬號審覈認證,建立健全虛假信息舉報投訴等機制,對虛假招聘信息及時清理。

三、警惕陷阱,嚴防“招轉培”

根據《就業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從事職業中介、職業技能培訓應當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許可。但一些中介機構未經許可從事職業中介、職業技能培訓,並以招聘爲名,打着高薪崗位、名企招人的旗號,引誘求職者投遞簡歷、參加面試,之後再以“工作能力不足”“崗位有從業資格限制”等理由,誘導求職者參加入職培訓或職業技能培訓等,收取高額培訓費,培訓結束後往往難以兌現承諾,嚴重侵害求職者權益。

典型案例:某公司通過互聯網發佈招聘信息,吸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羣體應聘。小潘在網上投遞簡歷後,該公司聲稱可以幫助解決工作,但需進行崗前培訓並繳納上萬元培訓費用,培訓合格後協調安排到大企業就業。但培訓結束後,小潘發現該公司推薦的崗位都是一些已有的招聘信息,並非知名企業且薪酬福利與前期宣傳嚴重不符。

提醒廣大求職者:參加求職招聘活動要警惕中介機構以招聘爲名變相招生,被坑騙培訓費。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保存相關證據,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提醒各類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職業技能培訓應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分別申請行政許可,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合法誠信經營。

四、拒絕套路,遠離“招轉貸”

按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各種名目誘導、強迫個人參與貸款、入股、集資等活動。但一些不法分子依託互聯網平臺發佈虛假招聘廣告並與不良網貸平臺勾結,佈設“購車貸”“美容貸”等新型招聘陷阱,矇騙畢業不久、初入職場的求職者。

典型案例:某物流公司在網絡平臺發佈招聘司機信息,許以7000-9000元/月薪資待遇。在求職者通過面試後,該公司並未與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誘導求職者簽訂相關合作協議、租賃合同、運輸承包合同等,向求職者收取高額租車或購車費用,對無支付能力的應聘人員則誘導其簽訂貸款協議,司機入職後才發現不但難以兌現薪酬,還背上了貸款,遭受重大損失。

提醒廣大求職者:應聘過程中要增強防範欺詐意識,不輕信高薪招聘信息,不輕易支付相關費用,對以各種理由要求租用、購買各類工作設備或交錢、貸款才能夠安排崗位的,應果斷拒絕,以免上當受騙。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提醒各類中介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合法誠信經營,不得開展和參與虛假招聘、借貸等違法違規活動。

五、守住錢袋,抵制違規收費

按照《勞動合同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勞動者財物,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相關服務不得牟取不正當利益。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求職心切,巧立名目,比如以統一着裝爲名,收取服裝費;以轉正爲名,收取轉正費、風險保證金;還有收取車輛安全保證金、耗材費等,求職者爲了順利入職而選擇繳費,個人財物遭受損失。

典型案例:求職者徐某,到一家影視傳媒公司應聘時,公司以防止泄露劇組秘密爲名,要求交“保密費”“保證金”,徐某爲求儘快順利入職,交了幾萬元,但最終工作依然沒有着落。再如,求職者王某通過中介求職,被告知需要繳納298元押金和路費,才能安排面試,王某繳納押金和路費後,並未面試到合適崗位,但中介拒絕退回押金。

提醒廣大求職者:對於將先交費作爲條件的招聘、或入職前收取保證金、辦證費、服裝費、資料費等都需要謹慎對待,覈實有無收費的法律依據。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並加蓋單位公章,爲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六、合法維權,打破就業歧視

按照《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但一些中介機構違規發佈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侵害了勞動者合法就業權益。

典型案例:某公司發佈招聘信息,特別備註“XX地人員已招滿”“XX地免”等,對特定戶籍求職者進行限制,侵害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益。又如,某中介發佈招聘停車場車輛管理員和涼菜廚師招聘信息,限招男性,兩類崗位均非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存在性別歧視的情形。

提醒廣大求職者:對於招聘過程中發現的性別、戶籍、地域、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形式就業歧視,可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

提醒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發佈招聘信息不得含有就業歧視性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要建立投訴舉報等機制,對歧視性信息及時清理整改。

七、識破話術,拒絕“毒餡餅”

按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招聘爲名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但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註冊公司、入駐寫字樓等方式包裝成正式公司,或在網絡平臺精準投放兼職刷單、網絡客服等招聘廣告,利用時間靈活、高額回報等話術層層設局,誘騙求職心切的被害人成爲色情、賭博、傳銷、詐騙等的“工具人”。

典型案例:受害人小陳在朋友圈無意看到“兼職月入上萬不是夢”的招聘廣告,聲稱“可在家辦公,日結高薪,月入過萬,工作輕鬆自由等”,於是主動聯繫,繳納了近千元代理費,以爲可按照協定每日得到30元的佣金返還。然而僅得到150元的“回報”後,就被對方以各種理由停發“工資”,羣內的500多名羣友也被移出羣聊。又如,司法機關破獲案件,某傳銷組織成員陳某在網絡招聘平臺冒用某公司名義,發佈虛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職者投遞簡歷後,將其誘騙至傳銷組織並進行人身控制。再如,某公司以招聘總經理助理爲名,要求求職者提供“特殊陪伴”“專項服侍”等。還有一些不法分子以招募擔任網絡客服爲名,誘導求職者參與販賣虛假保健品,從事詐騙活動。

提醒廣大求職者:要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破除僥倖心理,對“活少錢多”、“躺平穩賺”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提高警惕,多查多問多防備,謹防“踩雷”“掉坑”。應聘中,應注意保護個人安全,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提示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1.開展職業中介活動,不得采取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不得介紹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違法活動。2.中介機構要承擔應盡審覈責任,發現用人單位或合作機構存在違法活動,應當立即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有關服務,並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八、嚴守隱私,防範信息泄露

按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監測預警等機制,不得泄露、篡改、損毀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個人信息,並採取必要措施防範盜取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爲。但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虛構招聘信息、虛設招聘網站等手段,誘騙求職者提供個人信息,非法牟利。

典型案例:以王某爲首的犯罪團伙僞造工商營業執照,在招聘網站發佈虛假招聘信息騙取求職者簡歷,並出售給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團伙牟利。又如,求職者張某在某網站上投遞了簡歷,“客服”告知張某添加QQ羣聊並按要求操作才能入職,一步步誘導張某打開銀行卡APP以及支付寶,點開其發送的陌生鏈接,導致張某被扣款數萬元。

提醒廣大求職者:通過招聘網站求職首先要採取多種方式覈驗用人單位合法證照,對招聘崗位通過官網官微等多種渠道查詢覈實。不要隨意打開陌生網址鏈接,對於點擊進入鏈接後要求加QQ、微信等方式進一步“單聊”“詳談”及下載APP等高度警惕,不要輕易泄露銀行卡、網銀等密碼信息。如就業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反映。如遇求職詐騙或個人財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提醒各類中介機構:1.通過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刪除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2.不得泄露、篡改、損毀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個人信息,並採取必要措施防範盜取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爲。

作者:高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