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穩得住能致富
目前,長江重點水域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措施基本落實到位,但也要看到,仍有部分漁民因年齡大、學歷低、技能單一等原因,就業暫時遇到困難;部分漁民再就業能力較弱,主要從事技術含量低、臨時性崗位,抗風險能力不足;有的漁民較退捕前收入有所降低,就業穩定性不強,一旦遇到突發情況容易再次失業。如何讓漁民們從退得出到穩得住、能致富,鞏固安置保障工作成果,是必須回答好的命題。
不同地區因爲自然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退捕安置工作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工業產業較發達地區,對於漁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壓力較小,可安置的崗位也較多。但在總體經濟欠發達地區,安置工作就要想更多辦法,需要更精準的幫扶措施。要建立多層次的保障體系。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應完善低保等兜底政策;對有部分勞動能力者,可開發更多元的公益性崗位;對有意願學習者,需要提供定製化和針對性的培訓。
各地各部門要繼續重點跟蹤就業轉失業、低收入以及可能返貧致貧的退捕漁民,及時將其納入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機制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幫扶機制,確保他們的生產生活得到合理保障。精準識別困難退捕漁民家庭,根據勞動能力、就業意願等維度分類施策,進一步拓寬就業渠道。
在“春風行動”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中,要因地制宜設立退捕漁民招聘專區,發佈適合退捕漁民技能專長的崗位信息,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推動各地發展設施漁業等鄉村特色產業,拓寬就業渠道,促進退捕漁民就地就近就業;指導強化涉農創業政策解讀宣傳,開展農創微課堂線上創業培訓,引導退捕漁民創業致富。
依靠政策可以解決上岸問題,但長遠發展必須依靠內生動力。各地退捕漁民轉產就業的成功案例揭示了一個共性規律:當漁民能夠將傳統漁業技能轉化爲新業態的競爭優勢時,他們的積極性最高,可持續性最強。正如退捕漁民張帥說的,“政策好,自己也得努力”。(作者:李秋暘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