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長林建華建議:加快推進票據法修訂 加快發展碳金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長林建華帶來了兩項建議,一是以發展商業票據爲重點完善商業信用體系、保護民營中小企業利益,二是依託全國碳市場註冊登記結算平臺加快發展碳金融。

林建華表示,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強商業信用體系特別是票據市場的頂層設計,在培育商業信用方面先行探索,取得明顯成效。下一步,應更加註重圍繞促進民營中小企業健康發展,重點通過發展票據市場加快完善商業信用制度,推動商業信用良性循環。

爲進一步發展票據市場,推動健全我國商業信用體系,林建華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處於優勢地位的大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依託票據向中小企業確定合理付款期限及明確到期付款義務。同時,強化信息披露機制,承兌人應當披露承兌信息和信用信息。如果付款企業出現逾期,應嚴格按照票據信息披露機制進行懲戒,將票據違約情況向全社會公開披露,進而對付款企業形成約束,更好保護中小企業權益。

二是加快推進票據法修訂,一攬子解決電子票據等電子應收債權法律基礎問題。按照功能監管原則,在票據法修訂過程中拓寬票據的定義,可涵蓋電子票據和電子憑證這一類可流通的電子應收債權,並設計契合電子載體業務邏輯的條款,用一部法律一併規範具有同等功能的電子應收債權。

三是進一步推進供應鏈票據應用與創新。進一步擴大供應鏈票據應用,引導金融機構完善供應鏈票據融資的制度和業務流程,健全相關激勵機制,提高核心企業簽發供應鏈票據的積極性。研究推進供應鏈票據追索機制創新,提供僅向承兌人追索的有限追索服務,同時,推廣供應鏈票據資產證券化業務,助力中小微企業盤活存量資產,爲相關末端企業融資提供新選擇。

林建華還稱,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了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美麗中國建設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設立並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有力推動了我國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規模穩居全球前列。各省市也在積極探索,結合地方發展特色和優勢,有針對性地創新發展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但當前我國碳金融發展還面臨一些瓶頸和障礙,例如碳排放權法律屬性有待明確、金融機構不能直接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

爲助力加快發展碳金融,林建華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充分發揮中碳登在碳排放權質押權益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民法典尚未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之前,在國家層面出臺碳配額登記、質押、處置管理辦法與操作細則,並啓用中碳登質押碳排放權凍結功能,避免金融機構在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期間,面臨碳排放權被重複質押、先質後賣等風險。

二是支持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完善全國碳市場參與主體准入條件,引入金融機構增強市場流動性,金融機構應在中碳登完成註冊登記,確保其交易資格和配額權屬的合法性。同時,依賴中碳登的結算系統實現資金劃轉和配額交割,保障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三是支持“中碳登”發揮全國碳市場核心基礎設施優勢,推動籌建武漢碳清算所,吸引各類碳金融專營機構、總部機構、中介機構等碳要素在湖北集聚,培育支持碳金融業態創新的土壤,打造“中碳指數”品牌,穩定碳價預期,爲碳資產確權、交易、定價提供明確價格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