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醫保騙保一審結案數翻倍,有醫院安排本院職工及家屬住院騙保
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介紹,2024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醫保騙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審結案數同比增長131.2%,挽回醫保基金損失4.02億餘元。
最高法表示,各級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醫保騙保犯罪,重點打擊幕後組織者、職業騙保人。在當天發佈的典型案例中,特別指出了山西、重慶兩家醫院組織騙保的惡劣手段。
到醫院周邊招攬病人,鼓勵、安排本院職工及家屬住院
在“被告人艾某忠等詐騙案”中,2016年9月,艾某忠主導出資成立山西省大同市城區某醫院有限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該醫院成爲醫保報銷定點醫院。2018年12月,醫院更名爲大同市平城區某醫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爲艾某宇,但實際控制人仍爲艾某忠。
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張某才、李某、牛某鵬、張某國、趙某等人商議騙取國家醫保基金,到周邊各地吸引、招攬病人住院,鼓勵、安排本院職工及家屬住院,內科和骨科兩大科室主要負責,其他科室輔助配合,採取虛增藥品進價、藥品重複入庫、虛增臨牀用藥和檢查費用、虛報牀位、空掛牀等方式和手段,大肆提高、虛構住院費用,製作假病歷,將虛假數據上傳醫保中心,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醫院虛報金額970餘萬元,其中未撥付金額200餘萬元,系詐騙未遂。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艾某忠等人共同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艾某忠等7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三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本案經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向“大額病人”返利,吸引中老年醫保病人住院治療
在“被告人杜某君詐騙案”中,2018年1月,重慶某醫院註冊成立,2019年5月成爲定點醫療機構,杜某君系實際負責人。經營過程中,杜某君推行讓病人低價或者免費住院治療、向“大額病人”返利等做法,通過向病人宣傳、病人老帶新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醫保病人住院治療,並採取先開住院證辦理住院手續再開檢查單,或者雖先開檢查單但在檢查結果出來之前便辦理住院手續等方式,將有住院意願的病人全部收治入院,提供吃藥、霧化、輸水等基礎醫療服務,並大量開具高利潤抗生素等藥品。
爲了使上述人員符合住院要求和逃避查處,杜某君指使或者默許醫生、醫助與檢驗科醫技人員互相配合,修改住院人員的血常規檢驗報告、X光檢查報告等,並通過醫保報銷住院期間產生的藥費、檢查費等,騙取國家醫療保障基金39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杜某君作爲定點醫療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指使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篡改醫學檢驗數據,製作虛假病歷,使不需要住院的患者入院治療,騙取醫保費用,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杜某君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本案經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一審,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張磊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