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5家長期停牌公司從香港聯交所除牌 10名上市發行人及81人被交易所作出公開批評

每經記者:黃婉銀 每經編輯:文多

3月1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文中簡稱聯交所或香港聯交所)發佈《2024年上市委員會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上市委員會於2024年審理了80份上市申請,處理32宗紀律個案。

上市委員會主席Renu Bhatia表示:“過去一年,我們致力於提升聯交所的市場質素、提高上市流程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時維護嚴謹的投資者保障水平。今年,我們將因應市場諮詢的回饋,制定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最終方案。此外,爲了優化結構性產品的上市標準及便利開發新產品,我們亦擬就結構性產品上市制度進行市場諮詢。我們期望這些改革能提升聯交所在國際市場上的吸引力。”

上市委員會由27名獨立成員及當然委員(當然委員指基於各種因素,不經選舉程序直接成爲委員的成員)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組成。上市委員會是聯交所的一個獨立行政決策組織兼諮詢組織,職責包括監察上市科,向聯交所提供有關上市事宜的政策意見,就上市申請人、上市發行人及所涉個別人士作出重要決策,同時也是複覈機關。

《報告》顯示,儘管全球資本市場活動備受壓力,2024年聯交所上市發行人數目仍繼續增長至2631家。去年,聯交所共收到171宗新上市申請,較2023年增加35宗。而由提交上市申請至上市委員會聆訊日期之間所需時間的中位數,已從2023年的150個營業日縮短至139個。

2024年,有40家[包括28名主板發行人及12名GEM(聯交所創業板)發行人]長期停牌公司成功解決其監管問題而復牌,其中15家(主要涉及逾期未刊發財務業績)在停牌後一年內得以復牌。35家長期停牌公司被除牌(包括32宗取消上市地位及3宗相關長期停牌公司自願撤回上市地位的個案),當中大多數是因未能刊發財務業績,並且存在尚未解決的企業或會計不合規情況、有關管理層誠信的問題。

另外,聯交所去年全年共對10家發行人及81名人士作出公開批評,當中包括髮布20項“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10項“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