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監督聯盟告發凱思國際狗仔跟拍立委涉國安法 沒告發黃國昌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爆料遭凱思國際公司僱用狗仔偷拍,點名民衆黨主席黃國昌等人追蹤政敵。青年監督聯盟今告發凱思國際公司負責人李麗娟涉犯國安法,也告發謝姓記者違反個資法,但卻沒有告發黃國昌,且稱交由檢調釐清。另,中央社今對前謝姓員工提告背信等罪,北檢已收到告訴狀,將依程序分案。

今下午現場記者提問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律師陳又新「爲什麼沒有告發黃國昌?」陳姓律師回答,黃國昌在這個案件裡面的角色究竟是什麼?只能講說看起來這個第一線明確執行的人是狗仔記者跟這家公司,報載黃國昌可能跟他們有一些聯繫,因此是否交給檢調調查。記者追問,後續可能會告黃國昌?陳姓律師迴應,認定有,自然就會直接做處置。

陳姓律師指出,針對國安法第2條第1款,認爲凱思國際有可能幫中國或香港或是臺灣境外敵對勢力在國內做發展組織,懷疑背後資金來源來中國、香港,因而告發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涉國安法。

青年監督聯盟發許姓執行長表示,根據報載謝姓記者在地下停車場租用車位跟拍,辭職且在聲明稿以第四權監督當做口號辯駁,青年監督聯盟認爲這樣對所有的新聞工作者其實非常不公平,如果沒有錯幹嘛辭職?希望透過檢調釐清還原事實,她到底有沒有做過這些事?有沒有跟監偷拍國會議員、政務委員?

陳姓律師表示,在王義川委員的不起訴處分書裡面可以發現,跟監他的這一些人領的是凱思國際的薪水。不管是張景森,還有潘孟安、林楚茵、樑文傑他們的住所等,6、7名狗仔所領的薪水,可能都來自凱斯國際,時間長達數年,薪資花費可能就是要數千萬,他們跟監的結果爆出來的所謂的這個違法事實,其實基本上就是零。

陳姓律師稱,今告發謝姓記者涉刑法315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媒體的手段有底線、紅線,譬如說不會隨便進到別人的屋子裡面去,「他們現在越過這條紅線,就是在單純的政治偵防跟空間、跟監」「我不需要知道你有什麼問題,但我就可以派人去跟着你嗎?」這過程中也違反個資法第41條規定。

青年監督聯盟告發凱思國際負責人涉犯國安法。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