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仔跟監還兜售偷拍照? 律師點黃國昌、王鴻薇「3法律問題」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日前遭爆「養狗仔跟監政治人物」,《鏡週刊》今(7日)再爆出,該集團透過《中央社》前記者謝幸恩與藍委王鴻薇的張姓助理兜售跟監照片,每案收費2至4萬元不等。對此,律師黃帝穎點出3大法律問題,第一「狗仔資金來源」、「謝幸恩兜售跟監照片符合背信罪要件」、「王鴻薇是否共犯違反個資法」,他直言,王鴻薇聲援黃國昌狗仔案已顯是非不分,黃國昌也一再回避養狗仔資金來源,凸顯心虛見不得光。

黃帝穎表示,鏡週刊今日爆料黃國昌的狗仔頭謝幸恩與王鴻薇助理共同販售跟監偷拍照牟利,每案以2至4萬元不等在外尋找買家,凸顯三大法律問題。

黃帝穎表示,第一,黃國昌迄今未交代養狗仔的資金來源,每案2-4萬元顯不足支應養狗仔數年的鉅額開支,黃國昌一再回避養狗仔的資金來源,反凸顯心虛見不得光。

黃帝穎指出,第二,謝幸恩被告背信罪,兜售跟監偷拍照符合背信罪要件「爲自己不法利益」,黃國昌的狗仔頭謝幸恩被中央社提告背信罪,每案2-4萬兜售跟監偷拍照,符合背信罪要件「爲自己不法利益」。

黃帝穎指出,第三,週刊報導引用柯姓律師說法,經查柯律師確實是王鴻薇烏龍爆料潘孟安案中,王鴻薇的委任律師,王鴻薇一審二審均敗訴,可見王鴻薇爆料潘孟安所用的跟監照片品質低劣。

最後,黃帝穎強調,王鴻薇是非不分聲援黃國昌狗仔案,週刊爆王鴻薇的助理朋分狗仔集團跟監偷拍照不法所得,王鴻薇是否共犯違反個資法,需進一步查明。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