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遭拒棄重病男逃逸 女移工犯遺棄罪判6月、刑後驅逐出境

嘉義縣一名印尼籍看護「亞蒂」(譯名),因向僱主請假遭拒,竟在深夜不告而別,遺留重度身心障礙、無自救能力的林姓男子獨自一人。僱主返家因電話聲響才發現狀況。法院認定亞蒂明知自己負有照護義務仍離開,構成「違背契約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林男患有脊椎性肌肉萎縮症與慢性呼吸衰竭,僅能以臉部與手指控制手機,生活完全無法自理,需24小時看護防止因呼吸器脫落、痰液阻塞而窒息。亞蒂自2020年起受僱照護,卻在2021年9月18日凌晨1時許趁無人注意,收拾行李離開,將無自救能力的林男留在牀上。

林男呼喊未得到迴應,只能以手機語音撥打室內電話求救,才讓家屬發現看護離開。後經勞動部認定亞蒂爲「逃逸外勞」。

法院審理後認爲,亞蒂明知被照顧者高度依賴、且自身負有照護義務,卻因請假不成而突然離去,危及林男生命安全,依刑法第294條遺棄罪判6月徒刑,並宣告刑後驅逐出境,以示懲戒。

只因請假不成就走人,印尼看護丟下無自救力患者遭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