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佈4起安全生產社會舉報獎勵案例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邢生祥

《青海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自2024年8月實施以來,青海各地發動社會公衆積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和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爲,進一步營造人人蔘與安全生產監督的濃厚氛圍,助力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近日,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公佈4起安全生產社會舉報獎勵案例。

案例一:2025年1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公安局接到兩起羣衆舉報,反映在共和縣龍羊峽鎮和鐵蓋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經公安、應急等部門現場覈查,確認舉報屬實,共和縣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向同級安委辦提出獎勵申請。按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相關制度,共和縣應急管理局獎勵2名舉報人各3000元。

案例二:2025年1月,青海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羣衆舉報,反映西寧市某工貿企業精煉鋁水時精煉劑過量,作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作業現場消防器材配備不足。青海省應急管理廳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將該舉報線索轉交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覈查。經現場覈查,確認舉報屬實,西寧市大通縣應急管理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整改。按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相關制度,大通縣應急管理局獎勵該舉報人1000元。

案例三:2025年2月,青海省應急管理廳收到舉報線索,反映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某礦山企業存在未按安全設施設計施工、使用淘汰設備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經現場覈查,確認兩項舉報屬實,省應急管理廳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按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相關制度,省應急管理廳獎勵該舉報人12750元。

案例四:2025年3月,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應急管理局接到羣衆舉報,反映民和縣某加油站未安裝可燃氣體聲光報警器,工作人員作業時未穿防靜電工作鞋且在作業區內使用二維碼支付。經現場覈查,確認舉報屬實,民和縣應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按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相關制度,民和縣應急管理局獎勵該舉報人1320元。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