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拉女助理會議室指侵 60歲經理瞎扯「對女兒方式擁抱」 下場超慘

強拉女助理會議室指侵 ,60歲經理瞎扯「對女兒方式擁抱」,下場超慘。(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一名60歲黃姓業務部區經理,趁辦公室無人,藉口要補償女助理小美過年賭輸的金錢,誘騙女助理進會議室後,強行進行指侵,接着又打算直接硬上,過程中黃男因心虛,以爲有同事回到辦公室,小美當場逃出會議室,立刻報警提告。黃男辯稱是用對待女兒的方式對待小美,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黃姓業務區經理於民國112年2月某日,見辦公室內只剩他和助理小美,於是叫小美到他辦公室,命甲女至其辦公桌前,表示願意補償她過年賭輸同事之損失,隨後自後方熊抱,並以下體磨蹭臀部。

小美表示要返回座位,未料黃男竟強行拉她進會議室,關閉會議室大門,壓制她後強行脫掉女方牛仔褲,強行進行指侵,隨就再度想要硬上,但遭到女方反抗未能得逞。後來黃男疑似聽到有人開啓辦公室大門受到驚嚇,小美才趁隙報警。

黃男辯稱:當天他叫女方到座位前將現金交給她,小美還很高興說「那麼多!不好意思!」然後握住他雙手搖晃,他才順勢擁抱對方,然後在小美耳邊說:「我們的業務可能快進來了,在這邊擁抱好像不太好,我們是不是不要在這邊」,接着帶她入會議室互相擁抱,女方均未拒絕,他是以對待女兒之態度擁抱。

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在公司位高權重,兩人在同一辦公室工作,只是同事關係,並無父女交情,黃男卻趁四下無人對女方進行肢體接觸居心可議,且黃男年滿60歲、又擔任主管,應知道不能用任何藉口侵犯女性同仁,又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