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女助理進會議室性侵 60歲業務經理辯「對女兒擁抱」下場曝
▲臺南黃姓業務部區經理大白天在公司會議室性侵女助理,遭處4年6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某60歲黃姓業務部區經理於白天上班時,見辦公室只剩一名26歲女助理小花(化名),竟把她拖到會議室,強壓在U型桌上指侵,過程中黃男因心虛,以爲聽到其他同事回到辦公室的聲響才罷手。全案經臺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黃男犯行屬實,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男在某公司擔任區經理,2023年2月18日早上10點多,他見辦公室只剩一位其他部門的女助理小花,便把小花叫到他辦公桌前,假意詢問小花過年和同事玩骰子輸贏如何,並突然拿出一疊新鈔說「這邊補給妳」,再趁機從背後環抱小花,用下體摩蹭她臀部。
小花突遭侵犯,慌張表示要回座位,黃男竟強行把小花拉進辦公室旁的會議室,隨即將會議室大門關上,將小花壓在牆上強行脫褲,又將她壓制在U型桌上,強行指侵得逞,因小花持續反抗,黃男又聽到疑似有人開啓辦公室大門的聲音,嚇得放開小花,小花立即逃離會議室,以電話、訊息和母親、同事、男友保持聯絡,傾訴遭到黃男侵犯,提及黃男以前在電梯距離她太近,就讓她覺得很害怕等語,並在隔日報警處理。
黃男在庭審時辯稱,那天小花拿到錢驚呼「那麼多!不好意思」,握住他的雙手搖晃,他才順勢站起來擁抱小花,當時小花在他耳邊說「我們的業務可能快進來了,在這邊擁抱好像不太好,我們是不是不要在這邊」,他才把小花帶進會議室,用對待女兒的方式互相擁抱。
臺南地院審理,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爲黃男和小花雖非直接上下隸屬關係,但黃男相較小花,顯然在公司位高權重,兩人在同一辦公室工作,只是同事關係,並無父女交情,黃男卻趁四下無人對小花肢體接觸,又將她帶入會議室做身體接觸,顯然黃男自知要做虧心事才避人耳目,居心可議,何況黃男年滿60歲、又擔任主管,應知道不能用任何藉口侵犯女性同仁,判定他性侵小花屬實,審酌黃男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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