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地方廳舍集會所耐震力 內政部補助逾千件近65億

內政部說,從民國102年至今,補助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裡集會所等公有建物耐震強化共1647件,補助經費達新臺幣64億9502萬元。如今財劃法完成修法,地方政府也應投入經費,與中央一起爲公有建物安全把關。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爲守護民衆生命安全,921大地震之後,開始協助地方政府提升公有建築耐震能力,尤其鄉鎮市公所或村裡集會所是民衆洽公重要場所,更是災害時的避難安置據點。

內政部說,爲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耐震補強工程,透過「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提供經費辦理耐震評估、補強、拆除重建或新建作業,不但讓這些建築更安全,也大幅改善空間品質。

內政部指出,以雲林縣元長鄉公所爲例,原舊辦公大樓是民國64年所興建的3層樓建築物,整體結構老舊,經專業鑑定後建議拆除重建,內政部在108年以前瞻經費補助重建,新辦公大樓在今年1月落成啓用,讓鄉公所有更好辦公環境,也提供民衆更便利、安全的洽公空間。

另外,臺南市北區的正覺裡活動中心,原建築是民國73年興建,使用近40年,建築物水泥嚴重剝落,影響民衆安全,經鑑定評估後也建議拆除重建,內政部在110年補助經費,並於112年完工啓用;新活動中心除了是里民集會場所,也設社區關懷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護服務,讓社區功能更完整。

內政部強調,過去爲減輕地方財政負擔,中央長期補助地方強化公有建物的耐震力,不過仍有不少老舊建物亟待改善,如今財政收支劃分法完成修法,地方政府財源增加,也應更積極投入經費,與中央攜手爲公有建物安全把關。此外,也呼籲立法院儘快排審前瞻計劃114年度的預算,迴應民衆對公共空間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