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的鍋太重,檢驗科真的背不動
幼兒鉛中毒案件提級調查的通報來了,結果在意料之中,但請恕我難以接受。
第一,含鉛顏料的源頭治理應該擔起責任
通報介紹了幼兒園廚師通過電商平臺購買顏料的時間,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4月,並且每月6次做給師生食用,這解釋了孩子們慢性鉛中毒如此嚴重的原因,也讓我們對這些孩子未來的康復前景深感揪心。
但對廣大公衆來說,這是遠遠不夠的。
我可以理解官方不願意公開顏料成分的顧慮,無非是擔心公開後引發效仿犯罪。但作爲一省政府,調查發現了一種能夠輕易通過電商平臺買到,並且能夠摻入食物中不被發覺的有毒物質,不應該無動於衷,而是應該追溯源頭,排查風險,避免更多人因爲“誤買誤用”導致鉛中毒。
是的,從通報內容已經可以斷定該幼兒園買到含鉛顏料屬於誤買誤用。因爲指示廚師購買顏料的幼兒園園長自己也吃了三色發糕,自己也鉛中毒了,所以可以完全明知有毒而故意使用的情況。
這就說明,在電商平臺購買相應黃色色素時,存在某種容易導致用戶混淆或誤解的情況,可能會讓含鉛顏料混入食品生產流程。而這一風險,絕不只是威脅一家幼兒園或一座城市,絕不該放任其繼續存在。
在基本常識公衆號此前被消失的文章裡,我也揭示了電商平臺有其他餐飲用戶涉嫌購買含鉛顏料的情況,調查組不應該視而不見。
參與聯合調查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和衛健部門完全有能力也有責任去追溯和治理這一情況,並向社會公示。
第二,不應該讓檢驗科醫生背鍋
涉及幼兒血鉛檢驗結果不一致的情況,官方通報給了兩個解釋,一個是醫院檢驗科的醫生人爲修改了數據,另一個是疾控部門在集中檢驗時操作不規範導致數值偏低。
作爲科普博主,我就不跟他們客氣了,這兩個理由純屬瞎扯,純屬甩鍋。
醫院檢驗科的醫生如果不是受到上級壓力,沒有任何動機要去修改患者的檢驗結果。檢驗科醫生執行了錯誤的、會傷害患者利益的指令,的確有違醫德,但絕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罪魁禍首,必須是下達指令要求修改檢驗結果來試圖掩蓋幼兒鉛中毒的那些人。
我完全明白調查組的心思,實際上包括醫院領導和市政府領導在內的一批人都已被立案調查,會受到事實上的處理。但這是不夠的!
應該要把這些人試圖掩蓋真相的動機和做法公開出來,才能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才能讓當地官員真正吸取教訓。
實際上,當地之所以出現這種試圖掩蓋真相的做法,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20年前村民集體鉛中毒事件,當地干預血鉛檢驗結果掩蓋真相的做法沒有被公示,沒有被追責。如果這一次還是遮遮掩掩,只怕不可避免還會第三次重蹈覆轍。
第三,不該讓疾控部門背鍋
關於疾控部門血鉛檢驗數據與實際不符的原因,通報說是因爲檢驗人員操作不規範,把樣本靜置了兩個多小時導致檢驗數值偏低,這也是不合邏輯的。
首先,對整個幼兒園的師生開展集體血鉛檢測,這個決定必定也只能是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作出的,在這樣一座城市,這就是最高指令。從危機處理的角度來說,當地領導在決定啓動集體檢驗的時候必定是想要了解幼兒鉛中毒真實情況的,至於要不要向家長如實反饋結果,那是另一回事。所以不可能出現“疾控部門主要負責人簡單隨意安排血鉛檢測工作”的情況,大領導交代的任務,他沒有那個膽子不重視。
然後,性質如此嚴重的事情,隨時可能有重大輿情風險,領導需要先掌握實際情況才能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判斷,而且一定會催促加急處理。你要說疾控部門爲了趕時間沒有充分處理樣本我還勉強能信,這種大領導交辦的火急火燎的事情還讓樣本靜置兩個多小時,這不合理。
同樣的,我也能部分理解調查組讓疾控部門背鍋的出發點,從輿情應對角度來說,工作能力不足比系統性造假的性質要輕微得多。但這種嚴重消耗疾控部門專業性的做法我是絕不贊同的(雖然也沒人問我意見)。
疾控中心是要對公共衛生安全負責任的,不是用來給某些人擦屁股的。以如此低級的技術錯誤來貶低疾控部門的專業能力,你讓市民公衆以後如何信任疾控中心的檢驗結果?當地的艾滋病防治、疫苗接種等公共衛生工作以後還怎麼開展?
分享一點基本常識:
實事求是,是這道題最好的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