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私密照設LINE記事本公告 新北男涉違反保護令遭訴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與張姓前女友分手後,女方因男方出現家暴行爲,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不料林男明知如此,仍於今年6月間,將先前張女傳給他的私密照,設定爲雙方LINE對話視窗中記事本的公告,藉此騷擾女方,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罪嫌將他起訴。
根據新北地院於2024年7月1日核發的通常保護令,裁定林男不得對張女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也不得擅自聯絡騷擾女方,同時遠離女方住所至少100公尺,有效期間爲2年。
但林男無視保護令規定,於鶯歌住處以手機,將兩人先前濃情密意時,張女傳送給他的私密照,設定爲記事本公告,使張女瀏覽對話視窗時得以看見,藉此騷擾女方,張女於是報警提告。
林男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整理張女之前向他借錢的證據,想把證據設成公告方便日後尋找,睡前不小心將私密照誤設爲公告,醒來後發現便刪除。
但檢察官認爲,設定爲LINE記事本公告前,需經手機相簿點選照片成爲記事本內容,再回到對話視窗將該記事本設定爲公告,整個流程需數個動作始能完成,且設定爲公告,就是要刻意提醒張女注意以造成女方困擾,故不採信其辯詞依法起訴。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與張姓前女友分手後,涉嫌保護令將先前張女傳給他的私密照,設定爲雙方LINE對話視窗中記事本的公告騷擾女方,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罪嫌起訴。圖/示意圖,非當事人及手機對話,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