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計優化民企發展環境

當前,我國民營經濟蓬勃發展,已經形成相當規模、佔有很重分量,如何更好保障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是一道必答題。千方百計優化民企發展環境,讓企業聚精會神幹事業、心無旁騖謀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

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首先要求企業做到守法經營。企業應在法律框架內行使權利獲取利益,不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不破壞有序的商業生態。同時,政府也要做到執法分明,讓企業心服口服。合規企業通過堅守誠信和法律底線,爲社會樹立了良好榜樣,也爲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企業守法經營,遵守行業標準和國家法律,才能確保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更爲消費者和合作夥伴創造安全可靠的商業環境。因此,社會應當給予這些企業以正向激勵和支持,共同推動形成一個更加公平有序的商業生態。

一方面,注重制度引領,讓企業安心經營。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還面臨一些“玻璃門”“旋轉門”等隱性壁壘。要明確禁止因所有制差異設置市場準入限制,並將解決拖欠賬款、規範政企合作納入制度框架。在這一方面,浙江出臺了《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明確要求土地供應、政府採購、能耗指標分配等環節不得因企業所有制差異區別對待。這些立法從制度層面確立了公平競爭原則,以法治剛性重塑了市場規則。

另一方面,強化執法監督,讓企業放心發展。要從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規範權力運行,規避任性執法、趨利式執法。應嚴懲濫用職權行爲,並建立涉企執法負面清單,對損害民營企業利益的“吃拿卡要”“新官不理舊賬”等行爲堅決予以查處。同時,探索柔性執法可行性,對輕微違法企業優先適用合規整改,避免“一刀切”式“以罰代管”,要讓執法體系從管理本位向服務本位轉型。

依法保護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要通過不斷優化立法、執法等工作環節,在政策、權益、待遇、機會等多方面提供平等便利服務,推動形成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在積極迴應經營主體關切的過程中,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助力守法企業茁壯成長。(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 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