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剖腹產後腦傷難回覆 人夫提離婚!法官「判準」理由曝

妻子剖腹產後腦傷難回覆,人夫提離婚!法官「判準」理由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不料,小萱在前(2023)年剖腹產後,因急性自發性硬腦膜下血腫導致昏迷,經法院裁定宣告爲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她的父親爲監護人。阿國因小萱已無法自理生活,恢復機會甚低,長期安置在安養中心,認爲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覆希望,因此依法請求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表示,她同意阿國的離婚請求。法官檢視小萱的診斷證明書,小萱目前左手可自主運動,可用移動手指回應家屬問題,事發後至今1年多,但她的自理及溝通能力均有嚴重缺損,已欠缺與阿國相互溝通、扶持,共同經營和諧美滿婚姻的能力,也無從預期何時能回覆。

法官考量,雙方目前僅徒有婚姻之虛名,而缺乏婚姻之實質,任何人倘處於同一境況,應認均將喪失維持婚姻關係的意願,應認雙方間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而阿國方面因自身經濟、家庭及需獨立照顧未成年子女等因素,無力再照顧、扶養小萱,因而不願再維持婚姻關係。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不論彼此責任輕重,雙方均應負責。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