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類農業塑膠資材回收 農糧署訂指引

農業部農糧署表示,此項作業指引明確規範七類農業塑膠資材,包含:農膜、溫網室塑膠布、菇類培植廢棄包塑膠、PP編織袋、塑膠網、塑膠繩及塑膠管(盆、盤)製品等回收品項。

而農友常用的農業塑膠資材(農藥瓶、罐除外),可在田間依照「農膜回收三原則」進行田間回收之前處理作業,且符合指引所規範之允收標準者,即轉變爲有價值的「剩餘資源」,倘未符合本次指引所規範,則屬廢棄物,仍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清除處理。

農糧署表示,農業生產過程所使用的農業塑膠資材可以回收再利用、循環爲資源,是爲實踐農業永續創舉之一,也是農業剩餘資源的大躍進!該署亦已輔導嘉義縣東石合作農場,設置區域型農業塑膠清洗循環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