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代夫欠繳所得稅逾668萬 法拍魚塭近3千萬終於繳清
屏東縣陳女在2016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合併申報老公投資所得的公司股利,並擔任納稅義務人,但陳女已申報覈定綜合所得稅668萬6293元未繳納,經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在2018年11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歷經數年,終於在今年拍定陳女名下魚塭,全數繳清積欠的所得稅。
屏東分署指出,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也就是說,不論何種計稅方式,除了報稅年度中有離婚、結婚或分居的情形外,夫妻報稅最終都要「合併申報」。
屏東分署表示,雖然陳女與其夫合併申報2016年的綜合所得稅,其所得主要來源是丈夫所投資的公司股利約3562萬餘元,陳女本人該年度所得僅3萬餘元,但陳女在2016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其本人爲納稅義務人,且陳女之後並未繳納已申報覈定綜合所得稅668萬6293元,最終移送機關以陳女爲本案欠稅義務人,2018年年11月間移送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屏東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及查封不動產命令,陳女名下多爲其夫借名登記的不動產及相關投資,只有零星存款,陳女到屏東分署報告其財產狀況時,也表示細節要問丈夫才知道,陳女並不清楚,加上陳女的丈夫在銀行及其他私人間也有大筆欠債,無法負擔本應其繳納所得稅。
最後經屏東分署數年持續執行,終於在近期拍定陳女名下位在枋山鄉莿桐段的魚塭,該魚塭近期第四拍,最後以2776萬餘元終於拍出,也繳清陳女欠繳所得稅,剩餘的金額也用來還其他銀行與私人欠債,但私債部分仍未還清。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歷經數年,終於在今年拍定陳女名下魚塭,最後全數將繳清積欠的所得稅都繳清。圖/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