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毒駕初犯重罰12萬、乘客連坐罰1.5萬 修法拚年底上路
▲毒駕將修法重罰,拚年底前上路。(示意圖/朴子分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毒駕事件飆升,交通部着手修法嚴懲,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汽車毒駕罰款將從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毒駕從1.5萬元提高至9萬元,乘客知情下可連坐罰1.5萬元,目標年底上路。
交通部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爲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爲,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
同時交通部修法也規劃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
陳世凱今受訪時說明,這次修法除了毒駕本身外,共同乘車責任的部分也會加重,其中乘客明知道駕駛已經吸毒,還搭乘該車輛的話,乘客也要負共同責任,最高可以罰1.5萬元。
此外,陳世凱指出,針對毒駕汽車或機車毒駕原本的罰鍰3萬元和1.5萬元也將提高,汽車毒駕罰鍰從3萬元提高到12萬元起跳,機車毒駕從1.5萬元提高到9萬元起跳,而且未來可以累加處罰,沒有上限,汽車和機車毒駕初犯就是12萬元與9萬元起跳加重處罰。
陳世凱強調,除罰款外,只要確定有吸毒情形,對於駕照的吊銷與吊扣都會執行,只要吸毒,即便沒有駕車,駕照的吊銷與吊扣也都會執行。
至於修法時程,陳世凱表示,相關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會在今年6月、也就是1個月內,送到行政院進行修法程序,之後再轉送立法院進行立法程序。當立法程序走完之後,就會馬上執行,立法院越快審覈好,就越快執行,以現在立法院非常重視情況來看,年底之前應該有機會實施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