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小孩抗議有用嗎?律師解答:不用經過同意
▲「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未成年的小孩抗議有用嗎?(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普發一萬」5日起開放登記,有些小朋友、年輕人就忍不住抱怨,雖然普發1萬元,但錢最後也是被爸爸、媽媽拿走。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就發文表示,這筆錢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所以屬於「特有財產」,原則上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上發文表示,有些父母會覺得自己花錢養小孩,所以「普發1萬」就是父母的,但這是不對的,因爲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不能因爲履行義務,就說小孩的錢是自己的。
王至德指出,法律上有個概念是「未成年人特有財產」,只要是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此特點在於,所有權雖是未成年人,但父母可以爲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受益」這個財產,且不必經過未成年同意,換言之,這1萬元是孩子的特有財產,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有些父母可能會把錢拿去繳國民義務的學費、當生活費,但王至德表示,因爲父母本來就有扶養子女的義務,這些錢本就是父母要出的,所以用在這上面就會有些爭議。若針對基本生活費外的費用,像是買手機、電腦,或是買樂器、娛樂活動,這些都是孩子的利益,所以就沒問題。
最後王至德表示,其實孩子抗議也沒用,因爲父母本來就能爲了孩子的利益用掉,不必經過同意,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所必需的行爲外,所有的法律行爲本來也都要經過父母同意,無法任意使用這1萬元。至於滿18歲的人,這筆錢就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