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水利局原二級調研員黃輝被“雙開”
萍鄉市水利局原二級調研員黃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萍鄉市委批准,萍鄉市紀委監委對萍鄉市水利局原二級調研員黃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入股企業獲利;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萍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萍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輝開除黨籍處分;由萍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廉潔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