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民政局原副局長黃燕斌被“雙開”

據“韶州清風”22日消息,日前,經韶關市委批准,韶關市紀委監委對韶關市民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燕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燕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房屋修繕服務;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爲官不廉,由他人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貪慾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燕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燕斌開除黨籍處分;由韶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韶州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