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早療補助有望放寬至18歲 社會處明年預算將多編360萬
屏東縣議員樑育慈22日在縣議會業務質詢中關注發展遲緩兒童福祉,呼籲應將兒童早期療育補助適用年齡放寬至18歲。(翻攝畫面/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議員樑育慈22日在縣議會業務質詢中關注發展遲緩兒童福祉,呼籲應將兒童早期療育補助適用年齡放寬至18歲。(翻攝畫面/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議員樑育慈22日在縣議會業務質詢時指出,日前收到57位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聯署陳情,盼早期療育補助適用年齡應放寬至18歲,而她發現目前全臺有不少縣市已將補助年齡延至18歲,她認爲,屏東人不是次等公民,應該也要享有這等福利,對此,縣府社會處表示,經計算若要延長至18歲可能要增加360萬元的經費,而縣長很支持這項政策,已指示編在明年度預算。
樑育慈說,她日前收到57位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聯署陳情,反映目前早療補助僅限6歲以下,造成許多年滿6歲仍需持續療育的兒童無法受惠,家庭負擔沉重,尤其對於同時要面對多重障礙的弱勢家庭而言更是辛苦,因爲他們更需要穩定、多元的醫療與復健資源。
樑育慈表示,根據目前制度,屏東縣的早療補助資格落後於多數縣市,目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與高雄市等地,都已將補助年齡延長至18歲,臺中市及彰化縣也延長至12歲,雖然屏東財政較爲緊縮,但關鍵的弱勢福利政策不容忽視,而且屏東人不是次等公民,應該也要享有這等福利。
樑育慈進一步指出,從統計數據來看,2023年屏縣府針對早療補助預算編列317萬7500元,有1561人次受益,而隔年經費翻倍增加至726萬2970元、有2060人次受益,今年的預算編列更直接增至887萬5000元,可見民衆對此有高度的需求,但若補助僅止於學齡前,明顯不足以因應實際需求,所以呼籲社會處應儘速推動補助放寬至18歲,爲更多孩子鋪設希望的道路,做家長最大的後盾。
對此,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所謂的早期療育是指早期的療育效果會比較顯著,而6歲以後的療愈效果會逐步下降,不過弱勢家庭在醫療復健的經濟負擔上確實比較辛苦,所以有針對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放寬補助年齡至18歲的評估,經計算可能要增加360萬元的經費,約有600人次受益,對此,縣長很支持這項政策,已指示編在明年度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