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弱勢早療補助 拚明年延至18歲
屏東縣早期療育補助僅限6歲以下,縣議員樑育慈收到57名遲緩兒童家長連署陳情,早療補助擴大到18歲,建議縣府比照辦理。圖/屏東縣議員樑育慈提供
屏東縣早期療育補助僅限6歲以下,縣議員樑育慈收到57名遲緩兒童家長連署陳情,希望早療補助擴大到18歲,樑育慈說,高雄、雙北等縣市,補助年齡延至18歲,建議縣府比照辦理。社會處長劉美淑說,明年增編360萬元預算,弱勢戶補助到18歲。
樑育慈說,她日前收到57名發展遲緩兒童家長連署陳情,因屏東早療補助僅限6歲以下,造成許多年滿6歲仍需持續療育兒童無法受惠,家庭負擔很沉重,尤其對於同時面對多重障礙的弱勢家庭而言,更需穩定、多元的醫療與復健資源。
樑育慈說,依目前制度,屏東縣早療補助資格落後多數縣市,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與高雄市等地,已將補助年齡延長至18歲,臺中市及彰化縣延長至12歲,屏東財政雖然較緊縮,但關鍵弱勢福利政策不容忽視。
屏縣112年度早療補助服務人次1561人,去年度增加至2060人,樑育慈說,若補助資格延長至18歲,可讓約600名發展遲緩兒童受益。
社會處長劉美淑說,針對早期療育補助,明年會增編360萬預算,低收每月補助6000元、中低收每月補助4000元。早期療育代表效果在早期顯著,6歲後會逐步下降,對於6歲到18歲療育需求補助,已和縣長周春米報告,也會增編明年度預算,希望議會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