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公所擬在「鄰里公園」規畫夜市120攤 市代建議停車、垃圾、租金問題要解決
近日屏東市公所提出「屏東縣屏東市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計劃在四維路旁、佔地2700平方公尺的鄰里公園規畫夜市,預計可容納120攤,10日在市民代表會臨時會二讀通過。(謝佳潾攝)
近日屏東市公所提出「屏東縣屏東市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計劃在四維路旁、佔地2700平方公尺的鄰里公園規畫夜市,預計可容納120攤,10日在市民代表會臨時會二讀通過。(謝佳潾攝)
近日屏東市公所提出「屏東縣屏東市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計劃在四維路旁、佔地2700平方公尺的鄰里公園規畫夜市,預計可容納120攤,10日在市民代表會臨時會二讀通過。(謝佳潾攝)
針對屏東市無夜市(商展)一議題,市公所終於提出「屏東縣屏東市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計劃在四維路旁、佔地2700平方公尺的鄰里公園規畫夜市,預計可容納120攤,10日在市民代表會臨時會二讀通過,而市代傅建雄雖肯定公所的努力,但仍建議公所應對周遭停車、垃圾清潔以及攤商租金等問題,做更進一步的瞭解與解決。
屏東市從2021年3月瑞光夜市結束營業後,不但至今無夜市,還引發不少「道路、公園擺攤」亂象,去年攤商進駐慈鳳宮春節夜市遭警方強制驅離,更是在地方引起軒然大波,今年5月傅建雄在市代會質詢時直指,依現行法規規定,公園及道路範圍不能擺設攤販,但夜市是攤商與民衆都渴望的,所以公所應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解套,公部門若不朝「合法化」處理,問題會一直存在且永遠無法解決。
經3個月的研議後,屏東市公所終於提出「屏東縣屏東市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所計劃在四維路旁、光明街至建民路段間的連鎖磚鋪面區域,也就是鄰里公園規畫夜市,該區域佔地2700平方公尺,預計可容納120攤,營業時間爲下午4時至晚間10時,每週1至2天。
屏東市公所進一步指出,該區域鄰近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約有100個機車停車格,附近也有汽車停車場,且經拜訪周遭的28戶居民後,有逾8成住戶同意發展夜市,而該夜市將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委外經營。
對此,傅建雄肯定公所的努力,但仍建議公所應對周遭停車、垃圾清潔以及攤商租金等問題,做更進一步的瞭解與解決。他說,應借鏡萬倉街市集爆紅但衍生周圍亂停車、亂丟垃圾的窘境,若100個機車停車格不夠用,是否又會導致亂停巷弄進而製造垃圾?逛夜市的噪音是否會影響住戶作息?
傅建雄還提到租金問題,他說,公所是採取最有利標,因此如何維持委外廠商得標金額與攤商間的租金平衡是一大學問,他強調,公所、委外攤商與攤商間的平衡會影響市集的品質。
對此,市公所表示,關於停車問題,若不足的話會以申請路權的方式開放光明路讓民衆停車,約至少可再停1、200輛機車,至於租金問題,公所會嚴格審查投標廠商的整體營運計劃,擇優選擇不讓任何一方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