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攤販自治條例可解「屏東市無夜市」?市長迴應了
屏東市民代表傅建雄認爲,市公所應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解決「屏東市無夜市」擺攤亂象,並建議鄰近屏東火車站的慈鳳宮前永福路可發展成夜市的潛力。(謝佳潾攝)
屏東市民代表傅建雄認爲,市公所應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解決「屏東市無夜市」擺攤亂象,並建議鄰近屏東火車站的臺鐵鐵道下復興路至自由路段可發展成夜市的潛力。(謝佳潾攝)
屏東市民代表傅建雄認爲,市公所應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解決「屏東市無夜市」擺攤亂象,並建議鄰近屏東火車站的公園路至勝利路間的仁愛路段,可發展成夜市的潛力。(謝佳潾攝)
市代王芬裡也認爲夜市問題要儘快解決,但她提出永新公園(原極限運動場)比較適合做夜市。(謝佳潾攝)
屏東市從2021年3月瑞光夜市結束營業後,至今都無觀光夜市(商展),進而引發不少「道路、公園擺攤」亂象,去年攤商進駐慈鳳宮春節夜市遭警方強制驅離在地方引起軒然大波,市民代表傅建雄認爲,夜市問題討論已久,不僅攤商渴望、民衆也愛逛,市公所應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解套,對此,市長周佳琪表示,將在3個月內研議完成、再向代表會進行專案報告。
傅建雄指出,「屏東市無夜市」這一議題,市民討論已久,也是近2、3年來許多市代的質詢重點,民衆喜歡逛夜市、也就是臺語稱的「商展」,但現行法規規定,公園及道路範圍不能擺設攤販,所以在瑞光夜市結束營業後,舉辦單位與攤商都遊走在規範的灰色地帶,導致「道路、公園擺攤」亂象層出不窮。
傅建雄舉例,去年春節慈鳳宮舉辦宗教文化相關活動、規畫夜市等相關活動,不料攤商才進駐就被警方強制驅離,在地方引起譁然,雖然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沒有問題,但背後衍生的問題很大,夜市是攤商與民衆都渴望的,公部門若不朝向「合法化」處理,問題會一直在且永遠無法解決。
傅建雄說,其實全臺有很多成功案例可以參考,近至屏東潮州、遠至苗栗苑裡與花蓮鳳林,鄉鎮公所都是透過制定「臨時攤販自治條例」,以劃定特定時段、特定道路範圍作爲夜市的法規依據,所以是有方法可以解套的。
傅建雄建議,以觀光角度來看,鄰近屏東火車站的慈鳳宮前永福路、臺鐵鐵道下的復興路至自由路段、公園路至勝利路間的仁愛路段,都可以發展成夜市,當中永福路是往年春節年街的舉辦地又是市中心,有集市的潛力。
爲此,傅建雄在近日的市政總質詢上,要求市公所正視這一議題,他強調,不少鄉鎮市公所已經透過自治條例解套,屏東市公所必須加快腳步、發揮團隊效率,共同打造屬於屏東市的觀光夜市。
市代王芬裡也認爲夜市問題要儘快解決,但她提出永新公園(原極限運動場)比較適合做夜市,她說,永新公園緊鄰黃昏夜市與勝利星村,比較適合打造成夜市帶動觀光發展,而極限運動可以移至縣民公園發展。
對此,市長周佳琪表示,將於3個月內進行完整研議,再向代表會進行專案報告,若有自治條例需要修訂,也將一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