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枋山鄉代主席洪啓能涉賣官、侵吞公款 遭羈押禁見

▲鄉民代表會主席洪啓能擔任枋山鄉長期間涉嫌賣官、侵吞公款,遭收押禁見。(圖/翻攝洪啓能臉書)

記者陳昆福、莊智勝/屏東報導

前屏東縣枋山鄉鄉長、現任枋山鄉民代表會主席洪啓能(無黨籍),任職鄉長期間與女職員傳出緋聞,遭勒索600萬元;未料日前又再爆出涉嫌收賄販售清潔隊員職位、並與廠商勾結侵吞小型工程公款。屏東地檢署26日發動搜索,認爲洪涉嫌重大,於27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全案正進一步追查中。

洪啓能從政資歷豐富,曾任過限期役警員,役退後返回故鄉枋山,參加鄉民代表選舉並當選,在擔任枋山鄉長前,已擔任過鄉民代表、代表會副主席、兩屆代表會主席,任職期滿後投入鄉民代表,再度當選代表會主席。

但洪啓能在擔任鄉長期間風波不斷,先是與李姓女職員傳出緋聞,妻子察覺丈夫不忠,於2019年12月委託徵信社蒐證,並偷錄下洪啓能與李女性愛影像;徵信社業者事後還以此向洪、李兩人勒索600萬元。洪啓能不從,並報警逮人。

在桃色風波過後,洪啓能未受到影響,仍順利當選鄉民代表會主席。未料屏東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洪啓能在任職枋山鄉長期間涉嫌賣官,在收取賄款後將清潔員職務「賣給」特定人士;此外,洪啓能在辦理鄉公所廁所修建工程時,涉嫌與廠商勾結,利用不實收據申報完工,詐取工程公款。

屏檢因此於26日前往洪啓能住處、辦公室等地展開搜索,並將涉案人員、相關廠商帶回訊問;洪啓能初步否認犯行,但對於許多疑點仍交代不清,檢方認爲洪涉嫌重大,且有串供之虞,27日向屏東地院聲押。屏東地院法官27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收受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