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華爲芯片技術,尊湃14人獲刑被罰1350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韋博雅)8月2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獲悉,2025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尊湃侵犯華爲商業秘密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前海思員工共1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5人實刑,首犯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總計罰金1350萬。
其中,被告人張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其他13人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1年至5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2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
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2023年12月,公衆號“上海經偵ECID”發文稱,在公安部的指揮部署下,在江蘇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芯片技術商業秘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存儲侵權芯片技術的服務器7臺。
經查,2021年2月,權利公司原高管張某、劉某等人爲牟取非法利益,在離職後設立某科技公司,以支付高薪、股權利誘等方式,誘導多名原權利公司研發人員跳槽至其公司,並指使這些人員在離職前通過摘抄、截屏等方式非法獲取權利公司芯片技術信息,抄襲並運用於張某公司設計的同類型芯片上,企圖以此非法牟利。
經鑑定,侵權芯片技術有40個技術點與權利公司商業秘密的密點具有90%以上同一性,構成實質性相同。張某團伙的竊密行爲,導致權利公司商業秘密滅失,應根據該項商業秘密的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商業秘密的收益等商業價值來認定造成的權利公司損失。
編輯 程子姣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