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教師久任獎金首發!8500人受惠 全教總籲年資合併計算

偏鄉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度發放,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偏鄉教師年資合併計算、優化制度設計。(本報資料照)

偏鄉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度發放,全教總近日發現,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均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爲基準,忽略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整體貢獻,恐削弱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的意願,影響教育品質與師資穩定性,呼籲年資合併計算、優化制度設計,迴應師資短缺的問題。

因應偏鄉教師任教誘因不足,教育部爲鼓勵校長及教師長期服務,新增獎勵久任獎金,服務滿8年,給予第1次久任獎金;服務滿11年,給予第2次久任獎金,初步統計,約有8500人符合資格。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教師需在同一偏遠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可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公立學校教師獎金髮給辦法》亦要求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且表現優良者,可領取久任獎金。離島地區教師依《離島建設條例》也有類似「同一學校6年」限制。

全教總指出,這些規定未將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合併計算,教師因個人或職務需求在偏遠學校間調動,年資需重新計算,影響權益。另外,制度設計可能降低教師長期服務偏遠地區的動力,加劇偏遠學校師資短缺問題。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正視偏鄉地區教師權益,立即檢討推動修法,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學校的服務年資納入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充分肯定教師貢獻。制度設計方面,建立更彈性介聘與獎勵機制,鼓勵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提升師資穩定性與教學品質。針對偏遠地區學校長期缺師問題,制定更具吸引力與支持性的政策,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

全教總強調,教師是偏遠地區教育的核心,制度應以支持與肯定爲導向,讓每位辛勤耕耘的教師獲得應有尊重與保障,共同爲偏遠地區孩子的未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