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將發最高15萬偏鄉久任獎金 6080名教師受惠

國教署日前開始調查符合資格人選,符合114年第1次發給久任獎金之人數爲6080人。本報資料照片

爲鼓勵教師前往偏鄉任教,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下稱偏鄉條例)訂定「久任獎金」制度,教育部今年底將發放首批任滿8年的久任獎金,共6080名符合資格教師最低可領7萬元、最高領15萬元。

根據偏鄉條例第21條規定,對於久任且表現優良的老師給予「久任獎金」,連續服務滿8、11年各發放一次,偏遠地區服務滿8年者可領7萬元、特偏地區10萬元、極偏地區15萬元。本報日前亦報導,有代理教師嘆久任獎金「連續服務」定義嚴格,國教署後來發函放寬認定,讓更多長年在偏鄉服務但曾轉換學校的代理教師,也能領取獎金。

自偏鄉條例2017年12月施行起算,首批偏鄉久任獎金將在今年底發放,國教署日前開始調查符合資格人選,符合114年第1次發給久任獎金之人數爲6080人,實際人數及經費應依地方政府年底發放後統計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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