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投資化妝品吸金2.2億 少校與妻、小舅子都判刑
最高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鞠琮麟、郭侑旻爲夫妻﹔郭政綱爲郭侑旻胞弟。鞠自二○一九年任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少校監察參謀官,郭政綱也任軍職。因郭侑旻在某知名化妝品公司任職,鞠琮麟利用妻子工作,由鞠設立LINE社羣。
鞠等人以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一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五十萬元,每月可分得利潤約二點五萬元不等的長期方案,及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投入十萬元每月可得三千元至一萬二千元的短期方案,以百分之一點六至百分之十二不等的高額月利率爲誘因,招攬參加社羣者投資,自二○一六年起至二○二○年被人檢舉查獲爲止,合計吸金達二億一九五一萬一○二七元。
屏東地院一審認爲鞠琮麟等人以老鼠會手法非法吸金,招攬軍中同袍、退役役軍人、親友投資,違反銀行法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投資、吸收資金等規定,判鞠琮麟四年,郭侑旻、郭政綱各判三年八月、三年六月徒刑。
鞠等人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爲,鞠等人雖否認犯行,但據被害人相關說法和卷內事證,認定三人確有吸金犯罪事實,仍判鞠琮麟四年、郭侑旻三年八月,但改判郭政綱二年徒刑。鞠等人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