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金隆談亞資:「臺灣已是巨象」!外企來臺發債 明年可望迎首案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圖/遠見雜誌提供
金管會開放外銀分行與外企設立的特殊目的子公司(SPV)來臺發行一般板公司債。據悉,多家國際投行與商銀已表達興趣,最快明年上半年可望誕生首樁外企在臺掛牌發行一般板國際板債案例,爲臺灣邁向亞洲資產管理與籌資中心奠下關鍵一步。
「馬戲團裡有一隻大象,每次表演結束後都被綁在一根小木樁旁,因爲牠在小時候掙脫不了,長大後也以爲自己逃不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6日出席《遠見高峰會》以「赫黑醫生的50個故事處方」爲開場,藉此比喻臺灣在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時,仍被過往限制框住思維。
彭金隆指出,臺灣的金融環境已與二、三十年前不同,如今已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條件,早已是「很大的大象」,應勇於以「大贏小輸」的組合拳策略推動具有臺灣特色的亞資中心,並以政策創新和法規鬆綁,突破過去的侷限。
金管會此次修法正是亞資中心策略的一環,6日預告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新增兩類外國企業可在臺發行普通公司債。
一類爲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如銀行海外分行),若由母公司提供全額擔保,且母公司股票已在覈定海外市場(如紐約、倫敦交易所)掛牌滿三年,即可來臺發債。
第二類爲外國公司爲募資或資金管理設立之特殊目的子公司(SPV),同樣須取得母公司全額擔保,且母公司掛牌年限滿三年。
證期局主秘黃仲豪說,這次調整重點在「程序便捷、成本可控」。外國企業只要符合掛牌與擔保條件,即可採總括方式申報,發債無額度上限。
企業可依自身評估不同市場籌資利率與成本,選擇最具效率的發債地點。此舉將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以臺灣作爲亞洲區域融資樞紐。
修法草案將預告60天后定案,最快2026年上半年正式上路。金管會預期,若發行人於明年初提出申請,首樁外資企業掛牌發債案可望於上半年落地,爲「國際板債」市場開出第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