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過世遺產分配拿一半? 親戚七嘴八舌搞得她好亂 律師揭正解
一名網友近日跟親戚聊到配偶過世,遺產怎麼分配的問題。示意圖/AI生成
配偶過世遺產怎麼分,是許多人關心的課題之一。一名網友表示,最近親戚在討論遺產繼承問題,但大家的說法都不太一樣讓她感到很混亂,「到底是不是真的這樣?年紀大了要煩惱的事情真多!」
原po在mobile01發文問道,「老公過世了,是不是老婆能先拿一半,再跟小孩一起繼承剩下的一半?」貼文底下有網友解釋,臺灣的法律制度,若配偶一方死亡,生存的配偶並非先分一半財產,而是可以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配偶雙方「剩餘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之後剩餘的財產再依法定繼承的規定,但要注意財產少的那方纔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網友舉例,假設老公財產800萬,老婆有200萬,那就是老婆拿走300萬(800-200/2=300),再依繼承法與子女繼承。又或者是,老公死後留有遺產1200萬,沒有債務,老婆財產假設是0,有2個子女,那麼老公死後老婆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200萬的一半,600萬由老婆分配得到,剩下的一半,600萬再由老婆、子、女,三人平均繼承,各拿200萬,所以獲得的總金額:
事實上,聯合新聞網曾報導過,夫妻財產剩餘差額分配請求權屬於「只有當事人,才得以主張」,依法不能讓與或繼承,所以只有「生存」且「剩餘財產比較少」的配偶,纔可以取得及主張,另外也要注意如果有負債的話也要先扣掉。
此外,遺產分配專家律師蘇家宏也指出,如果夫妻沒有小孩,配偶在伴侶過世後,財產需與亡者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並非自然繼承配偶的全部財產。理財專家廖嘉紅則提醒「時效性很重要」,必須在知悉剩餘財產差額的2年內行使此權利,否則權利將消滅。
蘇家宏更建議民衆可事先擬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藉由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例如使用遺囑信託,設計財產在自己過世後分期或固定比例給予配偶,確保對方有生活保障。
法寶法律諮詢進一步分析,配偶在繼承順位上擁有優先權,不論有無其他親屬存在,地位都無法被取代,而且繼承比例的分配原則都保有至少遺產的一半,不會被減少或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