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水汽機車 南投稅務局:報停或報廢可減免使用牌照稅
▲今天的豪雨造成南投市貓羅溪畔多輛汽機車泡水損害。(圖/翻攝南投縣議員「林儒暘」臉書粉專)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受西南氣流影響,豪雨強襲造成部分地區嚴重淹水,南投縣稅務局指出,車籍設於該縣之汽車、機車(151CC以上),若因豪雨受損無法使用或不堪使用,可持村裡長、鄉鎮市公所或警察、消防等相關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該局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退還該車自停駛或報廢日起至當年底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縣府稅務局表示,車輛因災害受損須進廠維修,車主若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持上述相關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及修車廠開立之發票或收據,可採臨櫃或線上向該局申請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提醒民衆,如已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者,於車輛修復後應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手續,才能繼續使用,否則使用車輛被查獲者,將因涉及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遭受處罰。
如想更進一步瞭解車輛災害受損稅捐減免之相關規定,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向專人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