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回收!7旬翁「代收」鄰居水溝蓋挨告 非惡意判免刑

▲7旬翁挪鄰居水溝蓋「代保管」,法官認情堪憫恕判免刑。(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郭世賢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鍾姓男子被控竊取鄰居家門前的2片水溝蓋。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鍾男解釋,他當時是擔心水溝蓋被回收人員拿走,出於好意纔將水溝蓋移至自己住處門前暫放,但一直無人前來認領。法官考量鍾男因善意行事卻不知應報警處理,並非貪婪之徒,且已歸還水溝蓋,加上涉案物品價值輕微,認定本案情有可原,因此判決鍾男免刑。

判決書指出,76歲的鐘姓男子於2024年11月9日7時42分許,被控竊取蔡姓鄰居放置在門前的2片水溝蓋。蔡姓鄰居發現後報警處理,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鍾男取走了價值4000元的水溝蓋。檢方偵查後,依竊盜罪嫌將鍾男起訴。

審理過程中,因鍾男有重聽情況,由李姓友人協助答辯。鍾男向法官表示,他當時是擔心鄰居的水溝蓋遭回收人員取走,出於善意纔將水溝蓋移至自家門前保管,但始終無人前來領取,並無竊盜意圖。

法官審理後認爲,鍾男所涉竊取的2片水溝蓋價值確實輕微,且已全數歸還給被害人。經查鍾男無前科紀錄,此次行爲系因善意處事但未循正當管道處理所致,並非出於貪婪或強取豪奪之心,屬一時失慮觸法。綜合考量後,法官認定本案情節確有可憫恕之處,因此判決鍾男免刑。